关于全区性社会组织2022年度检查结论(第二批)的通告
发布时间:2023-12-26
作者:佚名
来源: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民政厅
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基金会管理条例》等规定,我厅对全区性社会组织实施2022年度检查。目前,已对第二批441家全区性社会组织(其中社会团体344家、民办非企业单位88家、基金会9家)做出了年检结论。凡通告的社会组织,请于公布之日起30日内持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法人登记证书(副本)原件到自治区民政厅社会组织登记大厅加盖年检印鉴。
自治区民政厅
2023年8月29日
原文链接:http://mzt.xinjiang.gov.cn/xjmzt/c112990/202308/d025ef7a61df4e92b775c08128bcf22e.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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