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所在:网站首页> 法纪通报

关于报送2024年举办大项活动计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2-26 作者:佚名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民政厅

  

  

  

  各自治区级社会组织:

  根据自治区规范评比达标表彰暨节庆论坛展会活动工作领导小组要求和《内蒙古自治区社会组织活动管理办法》,自治区民政厅决定对社会组织2024年举办的大项活动进行一次集中审批,请计划在2024年举办评比、达标、表彰、节庆、庆典、论坛、研讨会、讲座、学术交流、展会等活动的社会组织,按要求履行内部程序后,于2024年2月29日前将开展活动计划表、活动审批报告表和活动请示原件扫描制作电子版(PDF格式)后,以电子邮件形式报送自治区民政厅社会组织管理和执法监督局(社会组织党建办公室)。未经审批擅自举办活动的将追究责任并列入活动异常名录。

  联 系 人:刘佳

  联系电话:0471-6944292

  电子邮箱:mztmgj@163.com

  

  

  附件:1.内蒙古自治区社会组织开展活动计划表.xlsx

          2.社会组织活动审批报告表.docx

          3.XX(社会组织名称)关于举办XX(评比达标表彰节庆论坛展会等)活动的请示.docx

  

  

  

  内蒙古自治区民政厅

  2023年12月20日


原文链接:http://mzt.nmg.gov.cn/gsgg/tzgg/202312/t20231220_2428986.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