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所在:网站首页> 法纪通报

社会组织负责人任职前公示(一百零八)

发布时间:2023-12-26 作者:佚名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民政厅

  

  为进一步加强对社会组织负责人任职监督,根据社会组织相关法规及有关要求,现对下列人员拟担任社会组织负责人情况予以任职前公示。

       一、公示名单

  (一)内蒙古金宇兽用疫苗国家工程实验室

  关平原,1961年11月出生,本科学历,中共党员,金宇保灵生物药品有限公司工程实验室主任,拟任内蒙古金宇兽用疫苗国家工程实验室理事长兼法定代表人。

  

  (二)内蒙古铁路职业技术学校

  宿浩然,1987年4月出生,本科学历,中共党员,内蒙古铁路职业技术学校校长,拟任内蒙古铁路职业技术学校理事长兼法定代表人。

  (三)内蒙古尚韬财经法律研究所

  宋建英,1967年11月出生,本科学历,中共党员,呼和浩特市澜舟咨询服务有限公司财务顾问,拟任内蒙古尚韬财经法律研究所理事长兼法定代表人。

  

  (四)内蒙古金宇兽用疫苗国家工程实验室

  关平原,1961年11月出生,本科学历,中共党员,金宇保灵生物药品有限公司工程实验室主任,拟任内蒙古金宇兽用疫苗国家工程实验室理事长兼法定代表人。

  

  (五)内蒙古中安钢正职业培训学校

  葛沫,1985年8月出生,本科学历,群众,(原)内蒙古中辉达尔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拟任内蒙古中安钢正职业培训学校理事长兼法定代表人。

  二、公示时间 

      从2023年12月25日至12月31日

      三、受理方式

      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请与内蒙古自治区民政厅社会组织管理和执法监督局(社会组织党建办公室)联系,联系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敕勒川大街6号自治区本级政务服务大厅 电话:0471-5332354

                                                     内蒙古自治区民政厅

                                                    2023年12月25日

  


原文链接:http://mzt.nmg.gov.cn/gsgg/tzgg/202312/t20231225_2431461.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