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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不断创新举措推进低保扩围增效——让惠民政策温暖更多困难群众

发布时间:2023-12-26 作者:佚名 来源:山西省民政厅

  近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关于加强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做好分层分类社会救助工作的意见》,部署进一步加强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健全完善分层分类社会救助体系。

  今年以来,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聚焦兜住兜准兜好民生底线持续发力,通过创新举措、优化政策供给、压实各级政府主体责任,不断推动低保扩围增效,提升群众获得感和幸福感。截至今年10月,全区实施动态监测的低收入人口有360.1万人,共发放城乡低保、特困人员救助补助资金93.1亿元,惠及303万人。

  全面推进居住地申办低保

  67岁的朱某户籍在广东省湛江市,现独自在南宁市青秀区租房居住。他没有固定收入,因治病医疗支出较大,今年的一次住院花费较多,导致生活陷入困境。经居住地民政部门了解核实,朱某符合南宁市以居住地申办低保政策,遂将其纳入低保,同时也享受到南宁市的医疗救助等政策,有效保障了他的基本生活。

  南宁市民政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所有在南宁市居住满6个月,且未在户籍地享受低保的困难家庭或个人,只要出具相关证明即可在居住地提出低保和临时救助申请,“此举打破了低保等社会救助的户籍壁垒,提高了救助时效性,拓宽了救助覆盖面”。据介绍,此项改革实施近3年来,南宁市累计办理居住地申办低保51.95万人,发放低保金2.54亿元;累计为非本地户籍困难群众发放临时救助金1415人次、95.99万元。

  为方便群众在居住地申办低保,南宁市还积极建设社会救助自助申请平台,群众使用手机登录“南宁数字民政”“广西社会救助求助”微信公众号等,即可自主提交救助申请,随时查询办理进度。2022年以来,南宁市有914户、2567人通过线上渠道自主提交救助申请,审批发放266户、772人。

  自治区民政厅相关负责人介绍,目前,广西已全面推开居住地申办低保等社会救助政策。其中,支出型临时救助申请对象可向户籍地或居住地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急难型临时救助申请对象可直接向急难事件发生地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今年1月—10月,全区有8.8万人次获得临时救助,共发放临时救助金1.2亿元。

  完善低保准入条件

  “多亏你们把好政策送上门,解决了家里的困难,让我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爱与温暖。”近日,家住灵山县陆屋镇新营村的包先生对上门回访的民政工作人员和网格员连连称谢。原来,包先生的小儿子2022年以来多次住院治疗,自付医疗费用达7万余元。钦州市民政局定期与市医保部门比对大额医疗费用支出人员名单时,发现了包先生家的大额医疗费用支出预警数据,随即安排人员入户核实,协助他申请办理了低保和临时救助。

  “数字赋能+信息比对+入户核查”,钦州市持续加大对易致贫返贫人口、医疗自付费用过大等困难群众的主动监测、主动发现力度,坚持“按户施保”“按人施保”,实施低保渐退、就业成本扣减等政策,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纳入保障范围。据介绍,今年1月—10月,全市累计新纳入“单人保”433人。

  据自治区民政厅相关负责人介绍,今年以来,广西不断规范完善低保准入条件,其中要求,各地对申请家庭整户符合条件的,不得仅将个别家庭成员纳入低保;对家庭有劳动力,但受疫情影响、照顾重病重残人员等原因,无法外出务工6个月以上导致家庭人均收入大幅缩减、基本生活出现困难,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规定的,要根据实际困难情况纳入低保;对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和其他收入低于低保边缘家庭标准,家中有重病、重残人员,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规定的,根据医疗、康复费用适当扣减刚性支出,符合条件的,要整户纳入低保;对于部分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无法通过产业就业获得稳定收入的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等困难群众和存在严重困难的家庭,要以其实际困难情况作为能否纳入或继续纳入低保的条件,防止返贫致困。今年以来,全区整户新纳入低保11.3万户、30.3万人,新纳入“单人保”11745人。

  落实收入扣减政策

  今年以来,自治区民政厅指导各地落实收入扣减政策,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纳入低保等社会救助范围。

  据自治区民政厅相关负责人介绍,广西明确了多项困难群众申办低保的收入扣减政策。其中,对困难群众家庭因大病重病、重度残疾、高龄不能自理无人照顾、因大灾或重大意外事故、因子女上大学等刚性支出原因造成生活困难的,在申请低保时可参照务工所在地最低工资标准适当扣减其家庭成员的务工成本;对失能人员,重度残疾人及三、四级精神和智力残疾人,重病及门诊特殊慢性病患者,接受国内全日制普通高校、高等职业学校、高等专科学校以及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教育的在校学生四类人员细化了收入扣减的项目和计算方式。

  此外,对政府或社会组织及个人给予的奖励金、救助金、捐赠款、医疗费、抚恤费、征拆费等,不列入申请低保对象的家庭收入计算范围;对因怀孕、哺乳、照护重大疾病患者或者重度残疾人、单亲抚养学龄前儿童而没有就业的家庭成员也可以认定为无收入者。

  家住南宁市的张先生因病无法工作,家庭生活困难,向当地街道提交了低保申请。基层民政部门调查发现,张先生每月需支出医疗费用1500元;其家庭成员中,妻子打零工每月收入约为2000元,儿子在广东务工收入申报为每月4000元,家庭月收入为6000元。按照收入扣减政策,其家庭每月总收入扣除因病支出和务工成本2300元后,家庭人均月收入为733元,低于南宁市的低保标准,随即将其家庭纳入低保。

  “收入扣减政策既考虑到困难群众的刚性支出,也落实了务工成本扣减,充分体现出低保政策对存在特殊困难家庭的倾斜照顾,同时也鼓励有能力外出的务工人员诚信申报收入,经扣减后符合条件的都依规纳入低保保障范围。”南宁市民政局相关负责人表示。

  优化申请家庭财产核算

  适度放宽对低保申请对象拥有车辆、船舶、房产、工商注册等重大财产事项的认定,是广西推进低保扩围增效的一项新举措。

  自治区民政厅相关负责人介绍,今年以来,广西充分结合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和实际情况,对低保申请家庭适度放宽了车辆、船舶等重大财产的准入条件。其中,对拥有经营性车辆或船舶作为主要生活来源的家庭,因家庭成员发生重病、其他事故导致家庭生活困难或家庭收入低于当地低保标准的,该车辆或船舶不作为不能认定为低保家庭的情形;对拥有非经营性车辆或船舶的申请对象,家庭生活确有困难或者家庭收入低于当地低保标准的,由乡镇(街道)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符合条件的可以纳入低保。登记为农村集体用地上的不动产权住房,因无完全产权、不能上市交易,不再作为产权住房计算。对有工商注册的家庭,以实缴资金、实际经营规模等情况核定收入,实际生活存在严重困难的要及时纳入低保。

  家住南宁市的麦某一家四口人,儿子智力二级残疾,女儿上幼儿园,妻子因在家照顾孩子无法外出工作,一家人靠麦某开小型货车维持生活。今年年初,麦某因患重病无法再开车,提出了低保申请。街道工作人员核实认为,其家庭车辆确实用于日常拉货和维修水电等用途,属于生产型用车,按照规定可以办理低保。

  “适度放宽对低保申请对象拥有车辆、船舶、特殊房产、工商注册等重大财产事项的认定后,车辆等在特定情形下不再属于‘一票否决项’,基层民政部门可实事求是地灵活运用低保政策,切实有效地解决群众的实际困难。”自治区民政厅相关负责人表示,广西将按照兜住底、兜准底、兜好底的工作目标,进一步完善社会救助制度和工作机制,推进社会救助改革创新,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依规全部纳入低保等救助范围,做到应保尽保、应救尽救。



原文链接:https://mzt.shanxi.gov.cn/swjy/202311/t20231115_942729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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