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所在:网站首页> 法纪通报

上海市民政局对上海市新学科学会作出撤销登记的行政处罚

发布时间:2023-12-25 作者:佚名 来源:上海市民政局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沪民执罚字〔2023〕第012号

  处罚名称:

  上海市民政局对上海市新学科学会作出撤销登记的行政处罚

  处罚类别:

  撤销登记

  处罚事由:

  不按照规定接受监督检查

  处罚依据:

  《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条第一款第三项

  行政相对人名称:

  上海市新学科学会

  行政相对人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5131000050176915X5

  法定代表人姓名:

  陈克伦

  处罚结果:

  处罚完毕

  处罚决定日期:

  2023年12月4日

  处罚机关:

  上海市民政局

  当前状态:


  


原文链接:https://mzj.sh.gov.cn/MZ_zhuzhan23_0-2-8/20231205/3249da110cbe4f73913624f4641a4780.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