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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民政局《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公告〔2023〕第008号

发布时间:2023-12-25 作者:佚名 来源:上海市民政局

  上海市陕西渭南商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1310000MJ4900398N):

  你单位存在不按照规定接受登记管理机关2022年度检查的行为,违反了《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本机关决定对你单位作出如下行政处罚:警告。

  因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公告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沪民执罚字〔2023〕第009号),请你单位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机关领取,如逾期未领取,即视为送达。

  如不服本决定,可在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上海市人民政府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6个月内直接向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起诉。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期间,行政处罚决定不停止执行。

  特此公告。

  

  本机关地址:世博村路300号6号楼邮政编码:200125

  联系地址:新华路272弄12号邮政编码:200052

  联系人:张树臣、王仪电话:021-52300780转1231

  

  上海市民政局

  2023年12月5日

  


原文链接:https://mzj.sh.gov.cn/MZ_zhuzhan23_0-2-8/20231206/8b5630cc87c3430aa9abff4eb67f9d7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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