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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本市婚姻登记机关2024年部分节假日放假调休安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2-25 作者:佚名 来源:上海市民政局

  各区民政局、市婚姻和收养登记中心: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4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3〕7号)文件精神,现将本市婚姻登记机关2024年元旦、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和国庆节放假调休日期的具体安排如下:

  一、元旦:2023年12月30日(星期六)至31日(星期日)放假。2024年1月1日(星期一)上班。

  二、春节:2月10日(星期六)至17日(星期六)放假调休。2月4日(星期日)、2月18日(星期日)上班。

  三、清明节:4月4日(星期四)至6日(星期六)放假调休。4月7日(星期日)上班。

  四、劳动节:5月2日(星期四)至5日(星期日)放假调休。4月28日(星期日)、5月1日(星期三)、5月11日(星期六)上班。

  五、端午节:6月8日(星期六)至10日(星期一)放假。

  六、中秋节:9月15日(星期日)至16日(星期一)放假。9月14日(星期六)、9月17日(星期二)上班。

  七、国庆节:10月2日(星期三)至7日(星期一)放假调休。9月29日(星期日)、10月1日(星期二)、10月12日(星期六)上班。

  节假日期间,本市婚姻登记机关要妥善安排好加班、值班和安全、保卫、疫情防控等工作,遇有重大突发事件,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确保人民群众祥和平安度过节日假期。

  

  

  

  上海市民政局

  2023年12月8日

  

  

  

  


原文链接:https://mzj.sh.gov.cn/MZ_zhuzhan23_0-2-8/20231208/0b4798372bc34bfb9ba75f8b6d9f99d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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