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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新闻出版局关于开展2022年度期刊核验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4-23 作者:佚名 来源:北京市新闻出版局

  

  京新出发〔2023〕11号

  北京地区期刊主管、主办、出版单位:

  根据《出版管理条例》《期刊出版管理规定》《报纸期刊年度核验办法》《国家新闻出版署关于开展2022年度期刊核验工作的通知》相关要求,现就2022年度期刊核验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核验时间

  2022年度期刊核验时间为2023年4月20日至6月30日。其中,网上填报时间为2023年4月20日至5月10日,现场核验时间为2023年5月10日至6月30日。

  

  二、核验流程

  1.网上数据填报。北京地区所有期刊按照要求时间,通过“期刊出版单位年度核验平台”(http://qknj.capub.cn/)进行数据填报,用户名为刊号(不加“CN”),密码为qknj00。

  2.期刊现场核验。重点抽检期刊网上数据填报审核通过并完成社会效益评价考核后,下载打印纸质版期刊核验表一式两份,经主管主办单位盖章,连同全年样刊、2022年度连续3期的“三审三校”单(复印件加盖出版单位公章)、年度自查报告、主编岗位培训证等材料,5月10日起前往北京市政务服务中心大厅(具体窗口另行通知)接受北京市新闻出版局全面检查。非重点抽检期刊在通过网上数据审核后不用下载打印纸质材料,不进行集中样刊检查,可携带出版许可证副本在规定的时间内前往北京市政务服务中心(具体窗口另行通知)加盖年度核验章。期刊数量在40家以上的期刊,可由主管单位联系中共北京市委宣传部传媒监管处约定时间统一核验加盖2022年度核验章。

  三、核验重点

  深入检查期刊的出版导向、出版质量、出版活动等方面情况。重点检查以下几个方面。

  1.出版运行情况。期刊是否按照批准的刊期正常出版,是否存在拖期出版、未经备案擅自休刊、休刊超期、长期无法正常出版等问题。

  2.出版导向情况。期刊及其主管主办单位是否全面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要求,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舆论导向、价值取向,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期刊及其所办新媒体是否建立严格的内容把关机制,是否刊发存在内容导向问题的文章。

  3.出版质量情况。期刊是否按照《报纸期刊质量管理规定》有关要求,落实“三审三校”等各项制度,加强对选题、内容、编校、印制各环节的把关。是否存在编校差错率高、出版形式不规范、印刷装帧质量差等问题,学术期刊是否存在学术质量、出版质量低下等问题。

  4.主管主办单位责任落实情况。期刊主管主办单位是否严格落实主管主办职责,全面履行管人管事管资产管导向责任,不断加强期刊阵地管理和建设。是否存在关系挂靠、管理混乱、非公有资本介入等问题。

  5.期刊及从业人员遵规守纪情况。期刊是否存在转让出版权、违规承包、滥发质量低劣论文等问题。期刊总编辑、主编等是否切实履行把关职责,是否存在挂名、缺位等问题。期刊从业人员是否存在违规发稿、采编经营不分、虚假新闻、新闻敲诈等问题。

  四、工作要求

  各期刊主管主办出版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严格按照通知要求的时间节点保质保量完成工作。被重点抽检期刊需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和时限完成现场核验。没有特殊理由,不按期参加年检的期刊一律按期刊缓验处理。

  (填报咨询电话:55569350 技术支持:010—58882652、022—22151969)

  附件:北京、中央重点抽检名单

  

  

  北京市新闻出版局

  2023年4月17日

  

  


原文链接:http://www.bjxwcbj.gov.cn/zwxx/tzgg/xwcb/002ca26523cc485db2956df73d07a98d.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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