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出版电影政务服务技术支撑项目比选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按照《中共四川省委宣传部采购工作管理暂行办法》要求,我单位将于近期对新闻出版电影政务服务技术支撑项目进行公开比选。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比选时间
2022年10月18日上午10:00
二、比选地点
成都市青羊区商业后街3号
三、预算限额
人民币19.5万元(超过项目经费限额的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四、比选申请人报名条件
比选申请人应为信息技术服务单位,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购买服务需求
(一)安排1名项目经理负责新闻出版电影政务服务技术支撑,项目经理需具备一定的工作经验和相应资质。
(二)具体工作内容:1.提供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建设(新闻出版电影事项模块化建设、事项运行效能提升,电子证照配置等)技术支撑。2.实现四川省版权综合服务平台与全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的深度对接。3.达到应用接入、分站点运营、掌上办服务、智能审批、资源目录编制等“一网通办”技术支撑要求。4.达到数据资源共享及“互联网+监管”技术支撑要求,实现公共数据资源社会共享。5.完成省政府办公厅和省大数据中心“一网通办”能力巩固提升专项行动提出的其他技术支撑要求。
服务时间一年。
六、报名方法
请于2022年10月14日12:00前将报名回执(加盖公章)扫描版发送至邮箱421291371@qq.com,同时将5份纸质比选文件(密封,材料需加盖公章)提交至传媒监管处。逾期不予受理。
地址:成都市青羊区商业后街3号省委综合楼619室。
联系人:田小华,028-63090726。
七、申请比选文件必备内容
(一)单位简介及报价方案。
(二)独立法人资格证明材料:包括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有关经营许可证。
(三)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能力的证明材料。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六)比选申请人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
(七)比选申请人本项目管理、技术人员情况表。
(八)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八、比选程序
(一)主持人向评审小组介绍比选项目要求和基本情况,比选原则和标准。
(二)比选申请人现场开封比选文件。
(三)评审小组现场审查比选申请人递交的比选文件,对不符合比选公告要求的由主持人当场宣布为无效文件。
(四)评审成员根据比选评分表独立打分,汇总得分平均分为比选申请人实际得分,实际得分最高的比选申请人确定为中选人。
(五)评审主持人当场宣布比选结果,评审小组全体成员、监督员签字确认评审结果。
九、其他事项
(一)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比选申请人。
(二)中选结果将在四川省新闻出版(版权)电影网
(三)如对本次比选结果有异议,请联系省委宣传部机关纪委,联系电话:(028)63093352。
附件:比选报名回执
中共四川省委宣传部
2022年10月8日
附件
比选报名回执
申请项目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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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选申请人 (机构名, 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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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选评审会 参会人员 |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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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 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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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手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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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链接:http://www.scxwcbdy.gov.cn/scxwcbdy/c101162/2022/10/8/7e81a0ebab084e11b3d5d1d0b4d18a77.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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