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民政厅等15部门联合召开进一步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工作电视电话会议
4月8日,江西省民政厅等15部门联合召开进一步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工作电视电话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民政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民政部等多部门联合召开的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以及民政部等22部委《关于铲除非法社会组织滋生土壤净化社会组织生态空间的通知》要求,全面动员开展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专项行动,为庆祝建党100周年营造良好环境。江西省民政厅党组书记、厅长刘金接出席会议并作动员讲话。
刘金接强调,我国是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依法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是我们党和政府的一贯方针。今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的第一年,我们党将迎来百年华诞。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进一步增强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切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民政部决策部署上来,增强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扎实有效开展好本次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专项行动。
刘金接指出,近年来江西社会组织快速发展,已成为推动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一支重要力量。2018年,省民政厅、省公安厅联合开展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专项行动,推动社会组织发展环境不断优化。尽管我省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也应该看到,非法社会组织滋生的土壤仍然存在。各地各部门要以更高的标准、更强的力度、更硬的措施参与本次专项行动,努力形成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江西经验”,打造江西社会组织风清气正“生态样板”。要聚焦重点,重拳出击“打露头”。本次专项行动重点聚焦7类非法社会组织。一是利用国家战略名义,在经济、文化、慈善等领域活动的非法社会组织;二是冠以“中国”“中华”“国家”“江西”“赣鄱”等字样,或打着国家和省里机关、事业单位的下属机构等名义,进行骗钱敛财等活动的非法社会组织;三是与合法登记的社会组织勾连开展活动、鱼目混珠的非法社会组织;四是借庆祝中国共产党建党100周年活动,开展评选评奖活动的非法社会组织;五是开展伪健康类、伪国学类和神秘主义类活动,以及假借宗教旗号活动的非法社会组织;六是打着江西红色革命摇篮旗号,以及利用江西绿色生态、文化旅游、矿产资源等特色名片,进行活动的非法社会组织;七是非法冠以全国性社会组织“江西分会”“江西专委会”“江西办事处”“江西联络站”等称号,进行活动的非法社会组织。要筑牢防线,标本兼治“铲土壤”。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党员干部要严守底线红线,切断非法社会组织利益链条,全力做到“六个不得”。一是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不得与非法社会组织有关联,不得与非法社会组织勾连开展活动,或为其活动提供便利。二是党员干部不得参加非法社会组织开展的一切活动,不得为非法社会组织“站台”或“代言”。三是新闻媒体不得宣传报道非法社会组织活动,图书出版单位不得为非法社会组织出版宣传册、图书等资料,在报道宣传社会组织活动前应主动对其身份进行核实。四是各种公共服务设施和场所不得为非法社会组织提供便利,各类交通工具及机场、码头、车站、商场、宾馆、饭店等不得为非法社会组织张贴或宣传广告。五是互联网企业不得为非法社会组织线上活动提供便利,要强化旗下平台管理,加强用户真实身份信息核验。六是金融机构不得为非法社会组织提供开设银行账户等金融服务,要加强对社会组织客户身份的识别。要加强激励,用好用活“指挥棒”。要以专项行动为契机,持续优化社会组织政策环境,在就业、人才、薪酬、税收、金融等方面,落实好社会组织各项优惠政策。要用好政策扶持工具,引导社会组织在巩固拓展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成果中履行社会责任,展现更大作为。
刘金接强调,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强化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精心组织安排,确保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专项行动取得实效。要建立健全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专项行动领导机构、工作协调机制,形成部门协同、上下联动的工作格局。要强化工作合力,共同形成对非法社会组织的强大震慑。要强化宣传引导,形成全民知晓、全民动员、全民参与的良好氛围。要强化机制建设,健全纵横结合、全省贯通、精准规范的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长效机制。
会议由江西省民政厅党组成员、副厅长樊胜主持。省委宣传部、省委政法委、省委网信办、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公安厅、省财政厅、省住建厅,省文旅厅、省国资委、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省知识产权局)、省税务局、省国家安全厅、人行南昌中心支行、省通信管理局分管负责同志及业务处室联络员;省民政厅有关处室负责同志;有关社会组织代表在主会场出席会议。各设区市、县(市、区)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在当地分会场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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