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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节临近八旬老人收到了赡养费——汾阳市人民检察院成功办理一起赡养类民事公益诉讼案件

发布时间:2021-03-27 作者:佚名 来源:山西长安网

  

  在岁末年初举家团圆的日子里,有这样一群人,仍然奋斗在工作一线,为了解决老人赡养问题奔走于乡村街道,春节临近,让八旬老人终于收到子女赡养费。

  

  

  

  临近牛年春节之际,汾阳市检察院第三检察部干警在履职中发现,该市有一对八旬老夫妇,因年老体弱,加之身患疾病,缺少经济来源,生活困难。其养育有三个子女,在老人患病住院期间,因家庭矛盾,次子一直未予照料,其他子女也因多种原因未全面履行赡养义务,老人出院后又因生活费问题多次与子女协商无果,两位老人生活日益艰难。

  

  

  

  在了解到两位老人的具体情况后,办案人员立即联系其子女,并向老人的三个子女发出《督促履行赡养义务通知书》,向老人及子女所在的村民委员会发出了《协助督促履行赡养义务通知书》。同时,多次走进老人和其子女家中沟通协商,对老人的子女进行释法说理,化解矛盾。经过前期大量细致工作,在农历腊月二十八这一天,办案人员邀请镇政府司法所、法律援助律师及村委会工作人员一起对该案进行了调解,最终老人与子女签订了《赡养协议》,并当场给予了当年的生活费,春节前夕,老人喜收子女赡养费,困扰一对老人多年的赡养问题得以解决。

  

  

  

  此案的成功办理,不仅维护了老人的合法权益,也起到了教育警示作用,赡养老人是子女依法应尽的责任和义务,人人要弘扬中华民族尊老孝亲的传统美德。


原文链接:http://www.sxpeace.gov.cn/zfjj/zfxc/71984.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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