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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治中院:致敬最美的你

发布时间:2021-03-27 作者:佚名 来源:山西长安网

  

  阳春三月

  是一年中最有朝气的日子

  桃花红,杏花白,菜花黄

  莺鸟啼,燕子舞,蝶儿忙

  百花争艳,百鸟争鸣

  此时节,沉重灰暗的都将过去

  轻盈明朗的都要到来

  法院人中

  熠熠闪耀着许多女性法官的靓丽身姿和智慧之光

  她们温婉善良、知性勇敢

  她们坚韧不拔、果敢独立

  她们执着严谨、优雅睿智

  她们崇法明德、蕙质兰心

  她们眉眼带笑、无惧时光

  她们在审判岗位上砥砺前行

  在重重困难中竞放“女性风采”。

  看,她们来喽!

  

  李萍,女,中共党员,本科学历,三级高级法官。现任黎城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

  在法院工作三十余年,怀着对审判工作的执着热爱,长期在基层法院审判一线,始终坚持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司法需求,从一名书记员一步步成长为基层法院院长。2019年5月,被省高院评为“十大担当作为法院干警”。曾先后被省高院评为“全省法院优秀女法官”“山西省法院系统指导人民调解工作先进个人”“优秀审判长”。先后被省、市妇联授予省、市“三八红旗手”荣誉称号。在全省法院新闻发言人大赛中,被评为全省法院系统“十佳新闻发言人”;在首届“全国法院新闻发言人电视大赛”中获优秀奖。

  黎城法院先后受到最高人民法院嘉奖,被山西省高院荣记“集体二等功”,多次受到市县表彰。

  

  李艳军,女,汉族,中共党员,大学学历,四级高级法官,1993年8月参加工作,先后在长治市中级人民法院研究室、经济审判庭、刑事审判庭、政治部、民事审判庭、刑事审判一庭、政治部、民事审判一庭、民事审判三庭工作,2020年9月任长治市上党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代院长。

  先后荣获“十佳优秀”青年、“三八红旗手”、“全省法院优秀工作者”、“全省法院系统先进个人”、“全省优秀法官”、“全国法院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2019年11月被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授予“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

  

  王育玲,女,中共党员,大学学历,现任长治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一庭庭长。1995年参加工作,先后在刑一庭、刑二庭工作,审理刑事一、二审案件1200余件,2009担任民庭庭长以来,参与审理民事一、二审案件4500余件。26年来,坚持奋战在审判工作第一线,兢兢业业,恪尽职守。由于工作成绩突出,连续多年被评为先进工作者,还被评为“全市法院系统优秀女干警”,并荣立个人三等功,被授予全市法院系统“十佳法官”,“山西青年五四奖章”、“全省法院优秀女法官”“长治市巾帼标兵”等荣誉称号。

  

  郭树青,女,中共党员,四级高级法官,现任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作为一名党员法官,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终始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工作中爱岗敬业,办事稳重踏实,原则性较强;公道正派,忠诚履职,办案中善于倾听各种不同意见,异中求同。入额以来共主审一、二审民事案件460余件,参与合议庭审理案件900余件。多次被评为先进工作者,先后获得三八红旗手、优秀共产党员、全省法院系统优秀女法官、女干警、山西省优秀政法干警等荣誉称号并荣记个人一等功。所在庭室连续多年被评为先进集体。

  

  杨淑华,女,汉族,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四级高级法官,现任长治中院赔偿办主任。自2010年7月通过全省法院统一招考到长治中院参加工作以来,先后在民二庭、案管局、审监庭、赔偿办工作,共办理刑事、民事、行政、国家赔偿、司法救助、减刑假释等案件1700余件。杨淑华在工作中爱岗敬业、忠于职守、为人正直、廉洁奉公,2012年2月被评为长治市优秀政法干警,2013年2月被评为全市践行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先进个人,2014年2月被山西省妇联授予山西省巾帼建功标兵称号,2017年2月被评为全市法院办案标兵,并荣记三等功。

  

  郭庆菊,2010年进入长治市中级人民法院,现任民三庭副庭长。入职后一直工作在审判第一线,十年共审结民事一、二审民事案件1200余件,2015年至今每年案件审理数量均在180件以上。2013年1月由其撰写的民事判决书被最高院评为全国优秀裁判文书;多次参与最高人民法院、山西省高院组织的课题研究并获奖;2015年3月被全国妇联荣授“巾帼建功标兵”;2013年、2019年分别被山西省高院荣记二等功;多次荣获得省、市、院级的各项表彰奖励。

  征途漫漫,唯有奋斗。愿你我不负韶华、不负使命,柔肩担责、乘风破浪,汇聚巾帼力量、守护公平正义,以优异成绩迎接建党100周年。

  


原文链接:http://www.sxpeace.gov.cn/zfjj/zfrw/89461.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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