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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8.7万元背后的故事——长治市两级检察机关共办理司法救助149件,同比上升41.9%

发布时间:2021-03-27 作者:佚名 来源:山西长安网

  

  2020年,长治市两级检察机关共办理司法救助149件,同比上升41.9%,向153人发放救助金共计78.7万元,真正实现了“国家有正义、司法有温度”的救助制度效益,让老百姓感受到司法温度。

  长治市人民检察院

  

  2020年11月,长治市人民检察院了解到5岁未成年李某某姐弟两人母亲被害,父亲因刑事案件被羁押的情况,立即联合控申、未检部门,赶赴两个孩子临时监护人家里,调查了解情况,联合区民政局、区检察院,积极推动从扶养、经济、教育等方面予以救助,为两个孩子争取到了97300余元的司法救助,既解决了两个孩子生活上的燃眉之急,又为两个困境儿童提供了更加全面的心理疏导和帮助,助其健康成长。

  潞州区人民检察院

  

  2020年9月,长治市潞州区检察院干警在办理一起诈骗案中发现,被害人冯某某被骗金额高达80余万元,因其无力偿还欠款,被迫变卖房产还债,现居无定所独自抚养女儿,同时身患癌症,仅靠其打零工维持生计,家庭生活十分困难。了解该情况后,冯某某的情况符合国家司法救助条件,潞州区检察院迅速启动了司法救助程序。

  2020年11月12日,潞州区检察院向当事人冯某某拨付司法救助金10000元。

  壶关县人民检察院

  

  2019年6月份,壶关县检察院受理了一起情节较为严重的交通肇事案件,在这起因为犯罪嫌疑人闫某某醉酒后驾车导致三车连环相撞的案件中,姜某某之妻平某某不幸丧生,姜某某家中有两名残疾老人和三个尚在读书未能独立的孩子。

  壶关县检察院在本案受理时即对该案保持高度关注,人民法院裁定中止审理后,办理国家司法救助案件的检察官积极争取司法救助金6000元,这笔6000元的司法救助金现已顺利向姜某某拨付。除姜某某外,闫某某交通肇事案中的另外一名被害人李某某亲属也通过司法救助渠道领取司法救助金2000元。

  沁源县人民检察院

  

  2020年6月,沁源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进军在沁河镇闫寨村下乡调研时发现村民牛某的司法救助线索,同时发现当地村民因不了解法律,在遇到民事侵权纠纷、土地确权纠纷、交通肇事赔偿等事项上,吃了很多亏,走了很多冤枉路。群众的心声,就是检察机关的第一服务要点,为了让群众掌握更多法律知识,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沁源县检察院在办理牛某司法救助案件的同时,精心选购了《农民法律知识学习读本》《百姓生活常见案例大讲堂》《劳动法案例读本》《法律常识全知道》等130余册普法书籍,在案件办结之际,办案干警将2万元的国家司法救助金和130余本法律书籍送到了沁河镇闫寨村村委和村民牛某的手中。

  武乡县人民检察院

  

  每个案件的背后是一段辛酸的往事,或是一个陷入贫困的家庭,或是一个遭受创伤的心灵。面对这一切,武乡县检察院党组高度重视,提出了要立足检察职能,由“申请救助”变“主动救助”、由“单一救助”变“多元救助”。同时,充分发挥基层办案贴近群众的优势,在司法救助后,督促相关扶贫部门对受困家庭进行就业培训,落实低保等其他帮扶措施,强化服务意识,实现主动关怀,努力探索新时代司法救助立体式帮扶模式。

  


原文链接:http://www.sxpeace.gov.cn/zfdt/pajs/71479.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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