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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治未检:引入社会专业力量,提升未检工作专业化

发布时间:2021-03-27 作者:佚名 来源:山西长安网

  

  为进一步推进长治市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专业化、规范化、社会化发展,保障未成年人特殊检察制度落实到位,实现《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加强新时代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意见》:“实行专业化办案与社会化保护相结合,实现社会支持的体系化支撑、优势化互补、共享化构建,不断提升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品质与效果”。长治市人民检察院引入有公益精神、热心爱心的专业社会机构,辅助全市检察机关开展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综合服务。

  辅助开展的业务包括:全市检察机关未检工作中涉罪未成年人帮教矫治、涉罪未成年人的社会调查、合适成年人到场、未成年人救助、强制亲职教育、团体辅导6项业务,这些业务专业性强,具有对象特殊、难度大、要求高的特点。为做好相关工作,市检察院充分调研、精心准备,为参与机构提供了开展工作的法律依据,提供了格式规范;明确了业务供需双方目标效果、责任义务及工作的监督评估。

  以社会调查为例,原来在办案中社会调查报告存在形式化、同质化等问题,引入社会力量就是要通过有深度的专业心理咨询、统一规范的要求,达到改进提升社会调查报告质量的目的,充分发挥社会调查对于办案和帮教中的参考作用。

  本次引入的社会机构提供的专业力量,是持证心理咨询师、社工,他们不仅有丰富的从业经验,还有对弱势少数群体的爱心,这些机构人员以公益志愿者方式参与辅助长治市未检工作,经考察合格后,会建立合作关系,成为长治市检察机关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社会支持体系的有生力量。这也将有助于全市检察机关未检工作专业化程度再上新台阶。

  


原文链接:http://www.sxpeace.gov.cn/zfdt/fzjs/71734.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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