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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知好友不在家 “闺蜜”赶去伸贼手

发布时间:2021-03-27 作者:佚名 来源:天津长安网

  

  房门没有被破坏的痕迹,室内布置整洁如初,可一部iPad和一条金手串不翼而飞。在事主出门这段时间,究竟是谁实施了入室盗窃?宝坻警方接到报警,经缜密侦查抓获嫌疑人,发现她竟然是事主的“闺蜜”……

  11月20日晚,宝坻区海滨街道居民王女士报警求助,称家中丢失了一部iPad和一条金手串。

  接到报警后,公安宝坻分局海滨派出所民警迅速赶到王女士家进行调查。王女士告诉民警,她当日早上外出,傍晚返回,刚到家时没有发现异常。“一开始,我以为是自己把东西放错了位置,仔仔细细找了一遍才发现被盗……”

  民警在案发现场进行了细致勘查,发现该房屋干净整洁,门锁没有被撬痕迹,结合王女士所述情况判断,此案很可能是熟人所为!

  经进一步询问得知,王女士经常不在家,期间会拜托“闺蜜”田某前来帮她照料宠物,因此提前为田某准备了房门钥匙。“她是我的好姐妹,不可能做这种事,而且我问过了,她说近段时间没有来过我家……”面对民警的质疑,王女士赶忙帮田某澄清。

  随后,民警在案发楼栋进行了走访,得知案发时间段,曾有一名陌生女子骑电动自行车来到该楼栋外,停车进楼后很长时间没有出来。王女士了解到该女子所骑电动自行车的特征后确认,此人正是她的“闺蜜”田某!民警综合种种线索判断田某有盗窃嫌疑,于11月21日将其抓获。

  经讯问,田某对涉嫌盗窃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田某交代,她今年31岁,是本市人,为偿还债务打起了王女士财物的主意。11月20日,田某给王女士打电话,得知她当日要外出办事,认为“机会”来了,便在王女士出门之后,骑电动自行车来到该小区。

  进入王女士所住楼栋之后,田某为掩人耳目,故意从1楼步行至8楼,乘电梯到13楼,在楼道内转了一圈之后,再乘电梯前往王女士所住楼层,取出钥匙开门入室,将iPad和金手串据为己有。得手后,她步行至1楼,骑电动自行车逃离。她自以为又是走楼梯又是乘电梯,可以混淆警方侦查视线,摆脱盗窃嫌疑,没想到案发后还是很快被民警锁定。

  田某落网时已将王女士的金手串变卖还债,而窃得的iPad还没来得及销赃。目前,田某因涉嫌盗窃罪已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原文链接:http://www.tjcaw.gov.cn/zf/whwd/tjcaw-iiznezxs4652734.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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