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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救助,让受害家庭不再“因案致贫”

发布时间:2021-03-27 作者:佚名 来源:天津长安网

  

  “感谢各位检察官,要是没有你们,真不知道以后的日子咋过……”近日,一场司法救助公开听证会在蓟州区检察院举行,被救助人张大娘接过7万元救助金时,几度哽咽落泪。

  20多年前,张大娘一家从外地迁至蓟州区某镇定居,其女张某嫁给了邻镇的王某。张某喜欢上网聊天,近年来,随着网络直播业的兴起,张某也做起了网络直播。

  王某看到妻子经常在直播时和别人聊天互动,怀疑妻子有了外遇,为此二人不时争吵甚至动手。某日,王某喝完酒,驾车至妻子工厂附近,准备接妻子下班。见张某从工厂出来,王某便喊其上车,但张某未加理睬继续玩手机。联想到之前怀疑妻子有外遇的事,恼羞成怒的王某驾车撞向妻子,造成张某严重受伤,后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案件移送市检一分院审查起诉,办案人发现,悲剧发生后,张某一家在承受巨大悲痛的同时,生活也陷入困境。该院控申部门对被害人家庭展开了走访调研和经济状况评估,同时向市检察院报告了相关情况。

  市检察院了解案情后,认为该案案情复杂、影响重大,决定直接受理审查。经审查核实发现,王某和张某是家中的主要劳动力,如今整个家庭遭受重大打击,且失去了主要经济来源。王、张二人有一个12岁的女儿,案发后随张大娘和张大爷老两口共同生活。

  老两口已年过六旬,无本市户口、无收入来源,平时靠张某和弟弟赡养。张某弟弟由于没有本市户口,只能靠打零工维持生计。张大爷长期卧床,失去生活自理能力,张大娘患有心脏病,需常年服药。老两口因无农村基本医疗保险,日常医药费用开支很大,现又需要照顾年幼的外孙女,生活更加困难。

  加害人王某的父母也都年过六旬,无收入来源,其父因车祸致伤留有后遗症,其母患有脑血栓,两位老人表示无能力抚养孙女。

  此次听证会邀请到市人大代表、区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和律师代表作为听证员参加。听证会上,检察官介绍了案件的基本情况,出示了相关材料并发表了拟救助意见。同时,通过现场提问的方式,充分听取了当事人和听证员的意见。听证员经过评议后,对检察机关给予被害人父母及女儿司法救助的决定一致表示同意。

  市检察院副检察长史宝龙现场宣读国家司法救助决定书并向被害人家属发放司法救助金共计7万元。受邀出席听证会的区妇联和镇政府负责人表示,将持续关注当事人家庭状况和孩子的成长,并现场发放了一次性救助款。

  “此次听证会是市检察院依法办案、阳光办案的体现。”听证员代表、律师张志保表示,“在当前国家大力开展脱贫攻坚的背景下,检察机关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主动依职权救助,可以有效防止被害人家庭因案致贫返贫。这样做,不但给被害人家庭带来经济上的援助,也彰显了司法温情和人文关怀。”




原文链接:http://www.tjcaw.gov.cn/zz/shgl/tjcaw-ikftpnny9677538.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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