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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河法院对恶势力犯罪团伙案公开宣判

发布时间:2021-03-27 作者:佚名 来源:天津长安网

  

  9月14日,宁河区法院对王某明、王某学等两起恶势力团伙强迫交易、串通投标案进行公开宣判。

  经审理查明,2016年至2018年间,以王某明为纠集者,以邱某平、王某学为成员的恶势力犯罪团伙在合伙承揽工程过程中,使用强迫交易、串通投标、伪造公司印章等非法手段,在宁河区强揽建筑工程和拆迁领域工程,攫取不法经济利益,严重扰乱了天津市宁河区社会经济秩序,造成了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该两起案件全部被告人均认罪认罚,综合全案事实、犯罪行为的影响,充分考虑各被告人的犯罪和量刑情节,对两起案件中二十一名被告人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二个月至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不等的有期刑期。

  该案的依法审判,有力打击了本区建筑及拆迁领域的违法犯罪活动,有效维护了经济社会秩序和人民群众人身、财产安全,维护了市场交易安全,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原文链接:http://www.tjcaw.gov.cn/zf/zfsf/tjcaw-iivhuipp4669448.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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