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所在:网站首页> 法制播报

兼顾情理法,老夫妇非法持枪获宽免

发布时间:2021-03-27 作者:佚名 来源:天津长安网

  

  一对年近古稀的老夫妇,因早年打兔子私藏枪支。日前,宝坻区检察院经综合考量,对二人作出相对不起诉的处理决定。

  犯罪嫌疑人王某某系宝坻区大口屯镇某村村民。上世纪80年代,王某某自他人处得到一支火枪,用于农闲时打兔子,后由于国家对枪支的管控日趋严格,该枪支一直未实际使用。王某某将该枪支藏匿于家中大衣柜后,也未对其妻子马某某说起过该藏匿地点。

  2019年,王某某之子因涉嫌其他犯罪被公安机关抓获。王某某闻讯后,为避免自己藏匿的枪支殃及其子,就告知马某某涉案枪支的存放地点,并指使马某某将该枪支取出丢弃在村外小河中。

  后公安机关在向王、马二人询问有关其子涉嫌犯罪的过程中,二人如实交代了非法持有、丢弃枪支的全部事实,马某某还带领办案人员打捞出涉案枪支。公安机遂以非法持有枪支罪、帮助毁灭证据罪分别对该二人立案侦查。

  案件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后,承办人认为,王某某的行为虽然符合非法持有枪支罪的犯罪构成,但其无涉枪前科和其他劣迹,且在公安机关未发现其罪行的情况下主动如实供述罪行,具有自首情节。马某某虽然违法丢弃枪支,但同样具有自首情节,并配合公安机关打捞出涉案枪支,对侦查活动造成的负面影响很小。

  该二人已年近七十,总体犯罪情节较轻,再犯可能性极低。同时,承办人调查发现,王、马二人均患有严重疾病。王某某心脏做过六次“搭桥”手术,且得过脑梗,日常行动极为不便。

  面对这样一个时间跨度大、情节轻微的涉枪案件,承办人在严把证据关的同时,综合评判嫌疑人犯罪动机、认罪态度、社会影响等因素后,对王某某、马某某依法作出相对不起诉处理。

  考虑到王某某、马某某二人行动不便,承办人到该二人住处作不起诉的公开宣告,并邀请村委会负责人到场参与。在宣告现场,王、马二人对宝坻区检察院兼顾法理、人情的处理方式深表感谢,村委会负责人也对检察院审慎处理案件的敬业精神表示认可。

  该案的妥善处理,是宝坻区检察院贯彻“三个效果”统一和“少捕慎诉”司法理念的成功范例,也是司法活动兼顾法、理、情的良好示范。




原文链接:http://www.tjcaw.gov.cn/zf/zfsf/tjcaw-iiznezxs7407133.shtml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