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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天津海事法院暖心解纠纷

发布时间:2021-03-27 作者:佚名 来源:天津长安网

  

  气温骤降至零下20摄氏度,一方当事人急于要回欠款,另一方当事人不希望生意受到影响,满载煤炭的货轮停靠在岸边“动弹不得”……近日,天津海事法院秦皇岛审判庭干警冒着严寒,仅用20个小时在诉前圆满化解纠纷,既维护了申请人的合法权利,也保证被申请人的货轮准时出海,未造成经济损失。

  1月5日中午,申请人辽宁某化工公司代理人匆匆来到天津海事法院秦皇岛审判庭,提出因被申请人江苏某航运公司多次拖欠加油款共计200余万元,申请诉前财产保全,扣押被申请人所属船舶。经了解得知,该船舶已在秦皇岛港装载完煤炭,正停泊在锚地,只待加注完燃油就准备起航。

  审判庭法官迅速组成合议庭,对相关材料进行了严格的审查,在确定扣船申请符合法律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后,作出扣船决定。当时秦皇岛的室外温度在零下20摄氏度左右,法院干警冒着严寒迅速赶往秦皇岛海事局办理相关扣船手续,并将相关材料送达至船舶,告知被申请人,将涉案船舶予以扣押。此时,被申请人面露难色。据了解,涉案船舶运载的是南方冬季工业生产急用的煤炭物资。同时,一次船期所产生的费用不菲,如果耽误行程将造成巨大损失。综合考虑涉案双方诉求,法官积极推动协商解决纠纷。

  经协商,1月6日,双方顺利达成和解协议,并实际履行完毕。法官随即再次赶赴秦皇岛海事局对涉案船舶解除扣押。至此,该诉前扣押船舶案件顺利解决。




原文链接:http://www.tjcaw.gov.cn/zf/zfsf/tjcaw-ikftssan5454575.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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