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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检察院晒出3年扫黑除恶成绩单

发布时间:2021-03-27 作者:佚名 来源:天津长安网

  

  为期3年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已经收官,本市检察机关取得了怎样的成绩?近日,市检察院晒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3年成绩单。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本市检察机关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和检察自觉,不断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依法办理以穆嘉为首的全国首例“套路贷”涉黑案、全国扫黑办挂牌督办的“12·04”颜锦等34人涉黑案、最高检扫黑办挂牌督办的唐文建涉黑案等一系列涉黑恶案件。

  截至目前,全市检察机关共批捕涉黑涉恶案件1048人,起诉涉黑案件45件533人,起诉涉恶案件199件1432人;在判决已生效的案件中,共向法院随案移送查控涉黑财产1.43亿余元,移送涉恶财产5375万余元;对104件、738人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一批原本不认罪的犯罪嫌疑人,由负隅顽抗转变为认罪悔罪。

  坚持高位推动

  依法履行检察职能

  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过程中,市检察院始终坚持高位推动,指导全市检察机关依法履行检察职能。办案过程中,市检察院坚持对所有涉黑涉恶案件挂牌督办,逐案明确责任人,全流程指导督办,倒排工期,挂图作战,确保高效有序办案。

  市检察院建立专门的案件指导机制,实现“市检察院对涉黑和重大涉恶案件统一把关、各检察分院对其他涉恶案件同步指导、基层检察院具体办案”三级联动办案,发挥“检察一体化”办案优势。

  为确保案件办理质量,市检察院按照市委政法委统一部署,组成案件评查组,按照“提高政治站位、坚决一查到底、倒查追溯”的要求,对颜锦、刘凤学等重大疑难复杂的涉黑恶案件开展案件评查。通过案件评查,为侦查、起诉和审判提供了建议方向,保证了案件办理的精准化。

  去年9月,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军率调研组一行来津考察调研时,对本市检察机关“涉黑案件法院改变定性数为零”的成绩给予了充分肯定。

  坚持依法办案

  不断提升案件办理质效

  全市检察机关把依法办理案件作为重中之重,严格贯彻执行法律、司法解释和有关指导意见的规定,把好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确保每一起涉黑涉恶案件都经得起法律和历史的检验。

  在办理王旭东等人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中,侦查机关最初以涉恶案件移送审查起诉。检察机关调查认为,无论是从该组织的结构、形成过程,还是犯罪的主要目的、行为特征、危害后果来说,都符合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特征。检察机关果断以涉黑犯罪性质引导侦查方向,进一步搜集、深挖线索,论证每一份证据、每一个线索、每一起事实,把事做细,把基础打牢。

  最终,检察机关在前期移送案件的事实基础上,新增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和敲诈勒索等犯罪事实,使案件从时间跨度大、相互独立的聚众斗殴、寻衅滋事等恶势力犯罪,扩大为核心突出、分工明确、特征明显的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彻底铲除了这个为害一方的犯罪组织。

  检察机关在办理涉黑涉恶案件中,严格遵循“罪刑法定、证据裁判、非法证据排除”等法治原则,准确评价犯罪组织特征,坚决做到“是黑恶犯罪的一个不放过,不是黑恶犯罪的一个不凑数”。

  在办理高某、刘某等涉黑案件中,检察机关在提前介入、审查逮捕以及审查起诉中,多次提出意见建议,虽然经过反复侦查,案件的证据仍存在缺陷,特别是危害性特征无法达到认定标准,最终依法不予认定为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

  据统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本市检察机关依法追加认定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3件36人,恶势力犯罪35件168人;依法不予认定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4件37人,恶势力犯罪21件162人,做到精准有效打击黑恶势力犯罪。

  坚持深挖彻查

  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

  按照中央督导组对天津扫黑除恶工作的督导意见和全国扫黑办“六清”行动具体要求,市检察机关开展了“三个再一遍”“两个大起底”专项行动。

  行动中,对严重侵犯公民人身权利、财产权利、破坏社会秩序的刑事案件,逐案查清是否存在涉黑涉恶案件线索;对已办结的涉黑涉恶案件,逐案查清是否存在漏案、漏罪、漏人、漏“伞”、漏财问题。扫黑除恶行动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本市检察机关共翻查案件8200余件,发现违法犯罪线索303件,均依照程序及时处理。

  按照“伞网清除”要求,检察机关在审阅案卷、提讯犯罪嫌疑人和询问证人等过程中,坚持把摸排“保护伞”线索作为办案的必经环节。同时,对已经办结的案件,不断开展起底翻查,发现线索及时依照程序移送纪检监察机关,实现扫黑除恶与“打伞破网”同步发力。

  坚持把“打财断血”作为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的重要内容,同步推进涉案财物的核算追缴,及时查清涉案财产,深挖利益链,细化完善“黑财”的认定、查处、证据标准,既关注显性“黑财”,又深挖隐性“黑财”,全面彻底清除黑恶势力的经济基础。

  据统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本市检察机关共办结涉“保护伞”案件43件46人,提出“打财断血”意见416件。

  按照“行业清源”要求,本市检察机关坚持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与社会治理现代化结合起来,将工作重心下沉到基层,依法用好检察建议,严格落实“一案一评析”“一案一整治”和“一书一档”等工作责任,努力从源头上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全市检察机关调研走访基层单位200余个,制发检察建议259件,较好地实现了“办理一案、治理一片”的效果。




原文链接:http://www.tjcaw.gov.cn/sdjs/fztj/tjcaw-iiznctkf0590058.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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