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骗保134万、获刑10年 严惩“窃取”老百姓“救命钱”

发布时间:2021-03-27 作者:佚名 来源:中国长安网

  近日,一则辽宁一民营医院上下“合作”骗取医保资金134万余元的消息引发热议。

  根据法院裁决,该医院董事长吴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其他9名工作人员被判处七个月至一年六个月的缓刑,并处四千至二万元不等的罚金。

  因为数额巨大、情节恶劣,这起涉案人数达10人、金额超百万的骗保案件,走入大众视野。

  

  以药换药

  医保药品无故被替换

  据介绍,该医院为辽阳中医心血管病医院,系民办非营利性医院,为辽阳城镇居民、职工和新农合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董事长为吴某。

  为了提升医院效益,从2017年1月开始,吴某将丹参川芎嗪注射液替换成冠心宁注射液给患者使用,并通过两家虚假的吉林某医药公司药品销售发票、随货同行单,指使医院药局工作人员在没有见到丹参川芎嗪注射液药品的情况下,将丹参川芎嗪注射液进行虚假入库及销账。

  

  丹参川芎嗪注射液和冠心宁注射液虽然都是用于治疗心脏血管疾病的药物,但前者价格较高,医保可报销,而后者尽管价格相对较低,但并不是医保报销药品。

  就是通过这种将医保报销药品替换成非医保报销药品给患者使用的方式,吴某从中骗取了医保129.94万余元。

  没有真实住院患者

  竟伪造虚假信息

  不仅如此,为了追求所谓的更大的利益,从2018年1月开始,吴某又通过伪造虚假患者住院的方式,骗取新农合医保基金。

  

  编写虚假门诊病志、住院病案,出具虚假尿液、血液检验报告及彩超报告单,办理刷卡入院,将新农合医保卡信息录入系统……没有真实的住院患者,这家医院竟然“包装”出了一套看似规范的诊疗过程。而这伪造的“包装”,均是在医院员工知情的前提下完成的。

  一年间,医院使用27人的新农合医保卡共计办理20次虚假住院,并通过新农合医保报销住院费用,骗取新农合医保基金共计4万余元。

  十人获刑

  董事长判处有期徒刑10年10个月!

  直到2019年8月,在这所医院上下“合作”骗保的行为已持续2年多之后,董事长吴某被抓获归案,其他牵涉其中的多名工作人员相继被传唤到案。

  经过一审、二审判决,今年3月,辽阳中法作出终审裁定——认定吴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其他9名工作人员被判处七个月至一年六个月的缓刑,并处四千至二万元不等的罚金。

  首部医保监管条例将实施

  个人骗保将严惩

  事实上,医保基金作为人民群众的“救命钱”,其监管工作一直受到相关部门的高度重视。

  2019年,全国医疗保障部门处理了违法违规违约医药机构26.4万家,追回医保基金115.56亿元;

  2020年,国家医保局和卫生健康部门再次处理违法违规违约医药机构40余万家,追回医保基金223.1亿元。而在这其中,全国公安机关侦办医院骗保案件1396起、追缴医保基金4亿多元……

  

  诸如此类触目惊心的数字,无一不昭示着,加大力度打击医院骗保,已势在必行。

  利好的是,自今年5月1日起,我国首部医疗保障领域的行政法规《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将正式实施,医保基金监督将正式进入法治化轨道。

  

  那么,这部行政法规主要规范了什么?一起来看️↓↓↓

  ·严禁通过伪造、涂改医学文书或虚构医药服务等骗取医保基金;

  ·对违法违规行为通过责令退回资金、暂停医保结算、罚款、吊销定点医药机构执业资格等加大惩戒,管好用好医保资金、维护群众医疗保障合法权益;

  ·对于骗取医疗保障基金支出的,由医疗保障行政部门责令退回,处骗取金额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守住老百姓的“救命钱”

  划清医疗保障领域

  严禁触碰的“红线”

  诈骗骗保这一顽疾

  必须全力治愈!

  丨央视新闻综合辽沈晚报


原文链接:http://www.chinapeace.gov.cn/chinapeace/c100007/2021-03/25/content_12467035.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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