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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种植者参与棉花质量补贴应满足这些条件

发布时间:2024-09-15 作者:佚名 来源: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网

  石榴云/新疆日报讯9月10日,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新疆棉花目标价格补贴与质量挂钩政策实施方案(2024—2025年)》及政策解读

  该方案明确,参与主体包括棉花实际种植者、棉花加工企业。其中,棉花实际种植者主要包括在“新疆棉花目标价格政策信息平台”录入的基本农户、植棉职工和农业生产经营单位。不再设置种植面积规模要求。为保障质量追溯基本条件,应符合以下要求:

  种植时,同一追溯地块应为单一品种,按照《新疆棉花优质高产标准化生产指导方案(试行)》种植,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农用薄膜,做好农用薄膜的回收。

  采收时,应为成型的机采棉卷,具有质量追溯唯一识别码或芯片。复采棉、落地棉不予补贴。

  售棉时,应交售至质量补贴公示的棉花加工企业,告知企业打印质量追溯卡。

  售棉现场组合参与质量补贴的,在品种相同且“一试五定”质量检验结果基本一致的前提下,可根据自愿原则,在信息平台质量追溯模块签订协议。

  鼓励采收前根据棉花品种和质量状况,以500亩为最小追溯单元组合参与质量补贴。

  符合参与条件的棉花实际种植者,经申报即可参与质量补贴。

  【方案全文】

  新疆棉花质量补贴政策实施方案出台


原文链接:https://www.xinjiang.gov.cn/xinjiang/bmdt/202409/313e99ed96aa4c4787541c0098f784b8.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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