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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区设立1300多个家庭过期药品回收网点

发布时间:2024-09-15 作者:佚名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政府

  过期药品既不能乱扔,也不能乱放,那家里有过期药怎么办呢?为消除家庭用药安全隐患,防止过期药品流入非法渠道,今年以来,自治区药监局在全区范围内选取了1300多个管理规范、信用良好、热心公益的零售药店,作为稳定运行的家庭过期药品回收点,实现了辖区居民过期药品回收网点布局全覆盖。

  从年初开始,自治区药监局便在全区范围内部署开展了以“清理家庭小药箱 守护公众大健康”为主题的家庭过期药品集中回收清理行动。行动期间,各级监管部门向群众普及用药安全知识,指导群众合理用药,引导药品经营企业主动承担社会责任,发挥零售药店在回收家庭药品方面的专业优势和渠道优势,按照“合理布局、便民服务、择优选定”的原则,建立了稳定运行的家庭过期药品回收点。目前,药监部门通过健全管理机制,形成工作长效,指导定点回收药店健全专人管理、专册登记、专柜储存回收药品等管理制度,并建立定点单位对回收药品名称、数量及送达人信息统一登记,监管部门定期收回、集中销毁的过期药品回收监管机制。

  为坚决杜绝过期药品二次流入市场,药监部门除开展药品经营和使用环节专项检查外,还组织药品经营使用单位签订药品安全承诺书,严格落实过期药品管理等质量安全管控制度,强化诚信自律,落实主体责任。

  截至目前,全区各级药监部门组织开展现场咨询、巡回宣讲、深入社区宣传等活动300余场次,回收家庭过期药品600余品规、30000余盒,集中销毁回收和药店自查发现的过期药品50000余盒,查处经营使用过期药品案件200余件,构筑起保障群众用药安全的坚实防线。


原文链接:https://www.nmg.gov.cn/zwyw/gzdt/bmdt/202409/t20240911_257246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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