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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峰市全面启动2025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

发布时间:2024-09-15 作者:佚名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政府

  9月1日,2025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正式启动,由此开启一年一度长达6个月的征缴工作。9月10日,赤峰市召开全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启动大会,就相关政策和要求作出解读。

  为积极适应人均预期寿命不断增长、医疗消费水平持续提升的形势,巩固提高居民医保待遇水平,2024年居民医保的总体筹资标准为1070元,比上年增加了30元。经与自治区沟通,赤峰市2025年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为400元/人,与2024年持平,也是国家要求的最低水平,有利于稳定社会各界和群众的合理预期,激发参保积极性。

  居民医保的待遇支付源于参保缴费收入形成的医保基金,连续参保是维系制度可持续运行的必然要求。按照国家、自治区要求,从2025年起,对连续参保和未参保人员分别设置“两个激励”“两个等待期”。其中,“两个激励”是对连续参保缴费人员和基金零报销人员分别设置连续参保激励和基金零报销激励;“两个等待期”是除了新生儿等特殊群体外,对未在居民医保集中参保期参保或未连续参保的人员,设置参保后固定等待期3个月,其中未连续参保的,每多断保1年,在3个月的固定等待期基础上再增加1个月的变动等待期,等待期间不能享受医保报销,自治区也将于近期出台全区统一的政策细则。

  “为了衔接过渡好国家、自治区的参保激励约束政策,维护社会大局和谐稳定,赤峰市2025年居民医保不再设置政策缴费期,集中缴费期从2024年9月1日开始,到2025年2月28日结束。”赤峰市医疗保障局相关负责人介绍。

  按照国家要求,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返贫致贫人口、乡村振兴部门监测对象、低保边缘家庭成员、因病致贫重病患者七类医疗救助对象和重度残疾人,将实现100%全覆盖。此外,特困人员、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个人缴费按100%比例资助,个人不需要缴费;低保对象、返贫致贫人口、纳入监测范围的农村牧区易返贫致贫人口按45%比例资助,今年的资助金额为180元,个人缴费220元。

  做好基本医疗保险全民参保工作,对于促进全市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赤峰市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将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把参保缴费工作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工作摆在突出位置,凝心聚力、攻坚克难,持续扩大参保覆盖面,巩固医保运行制度根基,确保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更为广泛、公平和可持续的医疗保障。


原文链接:https://www.nmg.gov.cn/zwyw/gzdt/msdt/202409/t20240913_257409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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