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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十四条稳就业措施全力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

发布时间:2024-09-15 作者:佚名 来源:青海省人民政府网

  9月4日,青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布消息,日前,该厅联合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印发《关于做好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提出五项十四条稳就业政策措施,全力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

  措施明确,对招用毕业年度及离校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及失业青年的企业,按规定发放一次性扩岗补助。延续实施国有企业增人增资政策,对按照工资效益联动机制确定的工资总额难以满足扩大高校毕业生招聘需求的国有企业,可给予一次性增人增资。以国家“百万就业见习岗位募集计划”为牵引,更多开发科研类、技术类、管理类、社会服务类见习岗位数量,对见习期未满与见习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的,给予剩余期限见习补贴。政策均执行至2025年12月31日。

  同时,推进“三支一扶”“西部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实施,持续挖掘医疗卫生、养老服务、社会工作等基层就业机会。搭建“双创”服务平台,推进创业服务集成办理,为创业毕业生提供场地支持、创业培训、孵化服务等服务。深入挖掘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和实体经济融合发展创造的就业机会,落实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措施。加密开展“大中城市联合招聘高校毕业生”“百日千万招聘专项行动”等“12+N”系列专场招聘活动,持续开展“高校书记校长访企拓岗”“人社(就业)局长进校园”活动,推动公共就业服务向校内延伸。充分发挥新媒体、“大数据”作用,将服务阵地向线上拓展,以“直播带岗”“云课堂”“访企探企”等特色招聘服务,提升对接服务效能。

  此外,统筹实施先进制造业促就业、就业困难青年专项帮扶、就业服务“快办”、就业权益护航“四项行动”。强化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名帮扶,落实困难毕业生“一对一”结对帮扶,普遍提供“1131”就业服务。实施档案接收、补贴申领、社保缴纳等政策服务“快办”。加强人力资源市场监管,加大就业权益知识普及,营造更加良好的就业环境。


原文链接:http://www.qinghai.gov.cn/zwgk/system/2024/09/13/030053547.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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