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所在:网站首页> 追踪报道

抚顺市持续提升群众医疗保障水平

发布时间:2024-09-15 作者:佚名 来源:辽宁省政府

    医疗保障事关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和民生福祉,在促进全民共同富裕过程中发挥着安全网和稳定器的作用。一直以来,抚顺市以持续提升群众医疗保障水平为目标,用心用情用力办好民生实事,努力让群众看到变化、得到实惠,不断增强对医疗保障工作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报销真不少,一个月6盒,一年下来也不少钱呢。”近日,顺城区多年患有糖尿病的李女士到家附近的社区卫生服务站买了6盒阿卡波糖,价格总计51.78元,医保报销了31元,个人承担20.78元。李女士不禁感慨:“医保政策确实惠民,像我们上了年纪的人,免不了遇到头疼脑热等常见病,如今在家门口,既能看病又能少花钱,真好。”另一位来买药的老人附和着说,前一段时间自己生病医疗费花800多元,报销400多元,个人花费300多元。大家认为,老百姓就医省心省钱,是经济上的减负,是心灵上的安慰,生活更加安心舒心。

    为不断完善抚顺市居民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制度,保障居民医保待遇的稳步提高,促进多层次医疗保障有序衔接,持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市政府将提高城乡居民门诊统筹待遇和降低普通居民、困难群众大病起付标准,作为2024年民生实事写进政府工作报告。这项关乎民生福祉的医保新政策发挥着巨大的作用,切实减轻了百姓的就医负担,让百姓面对疾病时,能够更加从容地走进医疗机构,接受治疗,恢复健康。

    为使此项政策尽快落地,惠及全市城乡参保居民。市医保局高度重视,组织专班进行基金承载力数据测算,根据城乡居民缴费水平和基金承受能力,合理确定城乡居民医保普通门诊统筹待遇。同时,进行医保信息系统改造,保证政策平稳安全落地运行,出台了《关于调整城乡居民医疗保障待遇的通知》,全面落实相关政策。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普通门诊统筹年度最高支付限额由300元提高至500元。政策范围内支付比例二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为50%,一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为60%;城乡居民高血压患者和糖尿病患者“两病”门诊用药不设置起付线,“两病”患者在二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两病”门诊政策范围内药品费用按75%比例报销;大病保险起付标准由1.2万元降至1.1万元、困难群众起付标准由6000元降至5500元。政策出台后,市医保局通过官方网站、公众号和媒体进行了广泛的宣传和解读。

    医保新政策实施9个月以来,全市共惠及城乡居民参保人员35万余人,居民医保门诊统筹基金同比累计多支付近5500万元。普通居民和困难群众大病起付标准降低后,普通居民比去年同期多521人次进入大病报销,同比增长21%;困难群众比去年同期多412人次进入大病报销,同比增长19%,大病医保多支出150余万元。


原文链接:https://www.ln.gov.cn/web/ywdt/qsgd/ass_2_1/2024091309124636232/index.s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