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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知识产权局组织开展老字号企业商标驰名商标保护专项行动

发布时间:2024-09-11 作者:佚名 来源:天津市知识产权局

  

  

      近日,为维护“两节”期间公平健康的市场秩序,保障人民群众节日消费安全,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市知识产权局联合市市场监管委在全市范围内集中开展中秋国庆期间老字号企业商标驰名商标线上线下保护专项行动,这也是今年继元旦春节后,第二次集中开展老字号企业商标驰名商标保护专项行动。此次专项行动为期两个半月,以保护老字号企业商标和驰名商标专用权为重点,围绕“两节”市场热销商品,特别是涉及假冒地理标志产品,针对违法行为高发频发、问题严重、影响恶劣的批发市场、集贸市场、景点景区、商业街区、城乡结合部、校园周边等重点区域开展执法检查,严厉查处未经商标注册人许可冒用老字号企业商标和驰名商标、未经商标持有人授权擅自悬挂标识牌匾等侵权违法行为。同时,在“双十一”期间加强互联网领域执法,加大违法线索摸排和分析整合力度,严厉打击各类侵犯知识产权的违法行为。

  近年来,市知识产权局持续加强打击各类商标领域违法行为力度,有力维护了我市企业的合法权益,助力营造良好市场营商环境。一是积极开展商标专用权保护工作。组织指导开展商标、地理标志、官方标志、特殊标志等日常管理与专项行动,对群众反映强烈、社会舆论关注、侵权假冒多发的重点领域和区域,坚持线上线下同步治理、同步保护。今年以来,全市共查办各类商标侵权案件152件。二是加大典型违法案件曝光力度。连续多年,在“4·26”世界知识产权日期间,公布年度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十大典型案例,有效震慑了知识产权违法行为,激发知识产权创新活力,提升全社会知识产权保护意识。三是加强商标代理行业源头治理。按照相关工作部署,组织各区局深入开展蓝天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查处商标代理机构恶意排挤竞争对手、诋毁他人恶意竞争、囤积商标等行为,着力净化知识产权代理行业发展环境。

  下一步,市知识产权局将继续以商标专用权保护为核心,将商标保护专项行动和日常监管相结合,督促商标代理行业规范经营,营造良好营商环境,推动我市企业特别是老字号、驰名商标企业进一步提升经济价值、文化价值、社会价值,擦亮“津”字招牌。

  

  


原文链接:https://zscq.tj.gov.cn/zwxx/gzdt/202409/t20240909_672194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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