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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民政厅关于殡葬类证件设计印制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时间:2024-09-11 作者:佚名 来源:四川省民政厅

  四川省民政厅拟对殡葬类证件设计印制服务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招标采购,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

  一、竞争性磋商人:四川省民政厅。

  二、项目名称:殡葬类证件设计印制服务项目。

  三、项目内容:设计印制火化证件30万套,详见磋商文件。

  四、资金来源及招标单价:财政资金,预算25万元;报价超过预算的,作无效报价人。

  五、竞争性磋商申请人要求(须同时满足):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相关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比选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供应商须具有《印刷经营许可证》,主营业务要包含印刷或广告设计;

  (三)本项目比选申请人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四)本项目不允许分包、转包,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比选;

  (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比选。违反规定的,相关响应均无效。

  六、竞争性磋商流程:

  (一)发布殡葬类证件设计印制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二)邀请机构报名;

  (三)评审打分并确定中标候选机构;

  (四)按程序报批确定中标机构。

  七、报名、下载比选文件:

  (一)截止时间:2024年9月13日(工作日8:30-11:30,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如在规定时间内未报名并下载比选文件均无资格参加该项目的比选。

  (二)提供材料:比选申请人报名表(附件)、营业执照和印刷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经办人身份证明复印件。以上材料可扫描后发至邮箱scmzswc@163.com。

  八、递交申请文件

  (一)截止时间:2024年9月20日(工作日8:30-11:30,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比选申请人应于递交申请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将比选申请文件送达比选地点,逾期送达或没有密封的将被拒绝。

  (二)递交方式:本次比选接受以邮寄方式递交的申请文件。申请文件到达时间、密封等情况以收到的邮件为准,对自身事宜造成影响的,由比选申请人自行承担责任。

  九、比选时间另行通知。

      十、联系方式

  联系人:熊老师

  联系电话:028—84423035,19150950582

  地址:成都市东大街芷泉段15号

                              

                  

                 四川省民政厅

                                       2024年9月9日

  四川省民政厅殡葬类证件设计印制竞争性磋商文件


原文链接:http://mzt.sc.gov.cn/scmzt/gsgg/2024/9/9/f729bde9b99e4c2ba15e6068e9f5a32e.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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