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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口货物内河运费扣减新模式落地

发布时间:2024-09-08 作者:佚名 来源:安徽省人民政府

  

  9月3日,记者从合肥海关获悉,当天安徽口岸首票采用“引入第三方中介机构内河运费扣减新模式”进口转关货物在马鞍山港顺利通关,该票进口货物共计90标箱,申报扣减运费7.2万元,减征税款9300元。

  据悉,在国际贸易中,转关进口货物的运费包括海运与内河运输两段。根据相关规定,能够单独列明的内河运费,不计入货物的完税价格,然而在CIF(到岸价格)贸易模式下,企业往往无法提供合同单据来明晰内河段运杂费是多少,导致有优惠政策却难以享受税费减免。

  在合肥海关支持下,马鞍山海关坚持问题导向,在开展拆分运费发票实现政策落地的基础上,通过对辖区重点企业、港口企业、船公司、货代公司开展宣贯调研,了解掌握企业进一步享惠存在的难点、堵点。同时,联合商务部门共同推动形成全省首例引入第三方会计事务所内河运费扣减新模式,以第三方会计事务所出具内河运费相关费用咨询报告作为参考,推动“内河运费扣减”政策深入实施,扩大政策落地覆盖面,助力企业减税降负,切实优化营商环境。

  “这项创新举措,预计每年可以为我们公司扣减内河运费近1500万元,节约税款近200万元。”山鹰国际控股股份公司外贸负责人刘小兵说。(记者 何珂)


原文链接:https://www.ah.gov.cn/zwyw/jryw/56535511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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