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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药品监管局组织召开药品管理法颁布四十周年暨上海市药品和医疗器械管理地方立法座谈会

发布时间:2024-09-05 作者:佚名 来源:上海市人民政府

  9月3日上午,市药品监管局组织召开《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颁布四十周年暨上海市药品和医疗器械管理地方立法座谈会。局党组书记、局长徐徕出席会议并讲话。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张清、赵燕君出席会议。

  

  徐徕指出,在国家药监局和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本市药品监管部门始终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根本遵循,以贯彻落实药品管理法为根本任务,加强顶层设计和基层探索有机结合,不断推进药品安全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现代化。践行监管为民,强化科学高效监管,在守护高水平安全中筑牢法治防线;落实“四个最严”,强化违法犯罪惩治,在维护公平竞争中彰显法律权威;鼓励研发创新,深化药品制度改革,在推动高质量发展中强化法治引领;加强能力建设,持续完善监管体系,在实施高效能治理中发挥法治保障,奋力书写法治药监建设的“上海答卷”。

  

  徐徕强调,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为我们擘画了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宏伟蓝图,市药品监管局将牢牢把握“四个放在”,聚焦“五个中心”建设,以改革“再出发”的勇气和“奋力一跳”的精气神,不断深化制度创新、监管创新、服务创新,积极探索以地方性法规形式巩固优化本市行之有效的改革措施,在支持医药产业新质生产力发展中展现新作为,在监管实践中焕发药品管理法的生命力和创造力。

  本市监管部门、行业协会和学会、企业、医疗机构、专家学者等代表,围绕贯彻落实药品管理法的实践和体会进行了交流发言。

  市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市司法局相关处室负责同志,市药品监管局法规处、药品注册处、药品监管处、业务监督处、稽查局、监测中心主要负责同志,部分区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同志等参加会议。


原文链接:https://www.shanghai.gov.cn/nw18454/20240904/05c1125a21924e6fb2b0a7f5cffe8abc.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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