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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自然资源厅】陕西7部门联合印发《通知》提升不动产登记便利度

发布时间:2024-09-04 作者:佚名 来源:陕西省人民政府

  记者8月29日从省自然资源厅获悉:该厅联合省高院、省司法厅、省国资委、省税务局、省数据和政务服务局、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陕西监管局等6部门日前印发《关于进一步提升不动产登记便利度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从6个方面推动全省不动产登记营商环境持续优化。

  

  

  全面推进“全程网办”。《通知》提出,要优化全省不动产登记“一窗办事”平台,推动省、市不动产登记业务系统和平台数据全面贯通,实现跨市通办,提升转移登记、抵押登记、预告登记等高频业务“全程网办”比例;加大登记风险防范力度,加快推广不动产登记电子证书证明在抵押贷款、税收征缴、经营主体注册登记等方面的社会化应用。

  建立全生命周期登记服务。《通知》要求,各地要围绕项目建设全周期,主动靠前服务,常态化开展“交地即交证”“竣工即交证”“交房即交证”改革。“《通知》提出,积极推进土地首次登记和土地抵押登记一并办理,实现纯土地抵押、在建建筑物抵押和房地产抵押,合并办理抵押权注销、新抵押权设立、抵押权变更等,探索‘抵押即登记’改革。这将有效提高办事效率,切实提升群众和企业获得感。”省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局相关负责人说。

  为企业办理不动产登记提供一站式服务。《通知》明确,对中央和我省重大建设项目实行专人负责制,上门服务;对改制重组企业涉及权属转移,符合契税、印花税、土地增值税减征、免征或暂不征收政策的,及时依法办理登记;对符合条件的国有企业公司制改制的土地,仅涉及权利人名称变更的,直接办理土地使用权人名称变更登记;持续推行免收小微企业不动产登记费。

  登记和税务、金融高效协同。《通知》指出,各地要加快推进不动产登记、交易和税费征缴系统联通,全面推进“一窗办理、集成服务”;深化协同不动产抵押融资服务,深入推进“抵押登记进银行”“带押过户”改革,加快实现“带押过户”业务跨银行业金融机构可办,覆盖工业、商业等各类不动产。

  不动产登记一般业务逐步实现“就近办”“随时办”。《通知》明确,各地要全面推行预告登记,强化源头防范商品房“一房二卖”“先卖后抵”等风险;优化继承登记办理流程,推行告知承诺制。(记者:李欣泽)


原文链接:http://www.shaanxi.gov.cn/xw/ldx/bm/202409/t20240903_257142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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