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所在:网站首页> 舆情监督

省药监局出台《行政执法人员考核办法(试行)》

发布时间:2024-09-01 作者:佚名 来源:黑龙江省人民政府网

  贯彻实施药品监管法规政策需要高素质的执法队伍,药品产业高质量发展也需要高素质的监管人员。为切实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管理,推进行政执法人员年度考核,全面客观准确评价行政执法人员的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近日,省药监局出台《行政执法人员考核办法(试行)》,建立行政执法人员年度考核长效机制。

  省药监局一直重视行政执法人员考核评价工作。2019年即印发《行政执法人员平时考核制度(试行)》,以制度规范执法人员平时考核。本次修订出台《行政执法人员考核办法(试行)》,明确了药监部门行政执法人员考核部门,结合实际情况修订了考核内容,合理设置考核等次,强化考核结果运用、执法责任追究,对切实加强执法人员内部管理,严格自我监督、自我约束、自我提高做出规定。《行政执法人员考核办法(试行)》的实施,对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提升依法监管能力,以更好地服务我省药品监管事业和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做出了有益的探索。

  

  


原文链接:https://www.hlj.gov.cn/hlj/c107857/202408/c00_31763681.s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