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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出台落实基本医疗保险参保长效机制若干举措

发布时间:2024-08-31 作者:佚名 来源:中国政府网

  

  记者从8月30日省医保局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近日,省医保局会同相关部门联合印发了《吉林省落实基本医疗保险参保长效机制若干举措》(以下简称“举措”)。举措在国家指导意见框架下,以健全参保工作机制和有效强弱项补短板为目标,系统制定了3个方面28条具体落实措施。

  在完善政策措施方面,举措制定了11条细则,其中提出,自2025年起,对连续参保和零报销的居民医保参保人员,根据其连续参保年数或零报销情况提高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连续参保4年以上的,自第5年起每连续参保1年,提高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4000元;当年零报销的,次年提高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4000元。连续参保和零报销累计提高总额不超过原最高支付限额的20%。

  在优化管理服务方面,举措鼓励定点医药机构在患者就医购药和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时,精准识别未参保人信息,及时有效引导做好参保登记、缴费等工作,落实“高效办成一件事”,做好“出生一件事”“退休一件事”等涉及参保登记缴费事项的集成化办理。

  在强化协同保障方面,举措提出,在符合国家数据安全管理和个人信息保护有关规定的基础上,及时共享公民出生、死亡和户口登记、迁移、注销,医疗救助对象、在校学生、企业设立变更注销、就业人员、残疾人、社会保险等信息,加强信息数据比对,提高参保覆盖面和治理重复参保数据支撑能力。(记者 何泽溟)

  


原文链接:https://www.gov.cn/lianbo/difang/202408/content_6971599.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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