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奇台县率先为区外户籍人员申请低保

发布时间:2024-08-31 作者:佚名 来源: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民政厅

  

  “原本要回甘肃老家办低保,没想到奇台县民政局的工作人员帮忙办好了,真是解决了我心头难事。”8月28日,居住在奇台县奇台镇康居社区的李力(化名)感慨道。奇台县作为全疆率先实现低保“疆内通办、疆外协查联办”机制的县,截至目前,已为户籍在国内其他省区市4户9人申请了低保。

  

  8月23日,居民在奇台县民政局综合服务大厅办理业务。天山网/新疆日报记者 李琳摄

  李力一家的户籍地在甘肃省静宁县古城乡,他视力一级残疾,女儿上小学五年级,全家靠妻子在奇台县某洗车场务工收入生活。今年5月,奇台县民政局工作人员在低收入人口入户摸排中了解到李力回户籍所在地申请办理低保有困难,便主动与静宁县民政局取得联系,以函询方式协助李力提出申请,将相关材料寄送静宁县民政局,并通过电话询问的方式,加大跟踪帮办力度。

  静宁县民政局启动家庭经济核查程序后,于今年6月将李力一家三口纳入低保。6月8日,李力收到了来自静宁县银行发来的低保金到账短信。李力一家成为全疆首个外省户籍在居住地申请低保的受益者。按照动态管理规定,奇台县民政局每半年对李力家庭经济状况进行动态复核,并将复核结果函告静宁县民政局。如人口、收入、财产发生变化,由静宁县民政局调整保障金金额。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外出务工、陪子女就读等‘人户分离’情况较多,像李力这样回户籍地申请救助,不仅来回奔波多有不便,还耽误时间。”奇台县民政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为回应困难群众急难愁盼,今年奇台县民政局建立“疆内通办、疆外协查联办”机制,打破以往“异地申报不受理、户籍和居住地不一致办理时限长”的问题,通过线上线下双渠道受理、户籍地和居住地协查联办。

  2023年,昌吉回族自治州出台的《关于做好最低生活保障救助“州内通办”工作的实施方案》明确,建立健全居住地、户籍地申办低保工作协同机制,实现困难群众在昌吉州域范围内居住地和户籍地均可申请办理低保业务。

  今年奇台县民政局在此基础上继续深化改革,对于户籍在新疆范围内、长期在奇台县范围居住3年以上的,或者长期在奇台县居住5年以上、户籍在国内其他省区市的居民,两地通过启动“协查联办”机制,奇台县协助国内其他省区市户籍地民政部门,提交申请核查材料,由国内其他省区市户籍地按程序依法依规纳入保障范围,并发放保障金。



原文链接:http://mzt.xinjiang.gov.cn/xjmzt/c112993/202408/ba7feba5f0294cb59fd195d4d83e39a5.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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