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磐石市:全力守护“一老一小一鲜”食品安全

发布时间:2024-08-28 作者:佚名 来源:吉林省人民政府

  

  年初以来,磐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持续关注养老机构、托幼机构、肉品销售单位食品安全风险隐患,以推动落实食品安全“两个责任”为主线,通过“清”“实”“全”三步走,不断提升“一老一小一鲜”食品安全监管能力和保障水平,全力守好食品安全防线。

  统筹安排,工作思路“清”

  年初,召开专题会议,针对磐石市养老机构食堂、托幼机构食堂以及肉品销售单位“一老一小一鲜”食品安全监督检查进行统筹安排部署,以“明确3张清单、推进5个落实”为整体工作思路,将强化监督检查与夏季食品安全、群体聚餐监管有机结合,扎实推进食品安全工作落地见效。首先,“明确3张清单”。围绕开学季、春夏季等重点时段,对养老机构食堂、托幼机构食堂开展全覆盖检查,重点查看购进验收、索证索票、食材储存、食品留样、后厨卫生、“三防”使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落实等情况,严查“三无”食品、过期食品等违法违规行为。检查前,从监管档案中调取涉检业户名单,做到底数清,靶向明,提高工作效能。检查中,针对不同类别使用不同的检查记录表,逐条逐项细致地进行核查并建立“责任清单”“问题清单”“整改清单”台账,便于开展“回头看”,彻底消除食品安全隐患。其次,“推进5个落实”。一是加大宣传力度,促进监管对象主体责任的落实。充分发挥市食安办“牵头抓总”作用,在巩固成效、落实责任上下功夫。按照食品安全“两个责任”要求,推动托幼机构实现“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配备率100%。指导养老机构食堂、托幼机构食堂建立食品安全风险防控清单,做好“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将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落细落实。二是建立联动机制,督促行管部门管理责任的落实。通过在行管部门设立食品安全专管员和联动协调专线,确保责任到人,信息畅通,织密监管网底,推动行管部门管理责任全面落实。三是加强密切合作,推动地方政府属地责任的落实。基层分局负责人主动与乡镇食品安全分管领导、乡镇食安办负责人进行工作对接,细化工作措施,创新工作方法,推动“一老一小一鲜”地方政府属地责任有效落实。四是推动网格监管,强化执法人员监管责任的落实。分管食品安全的副分局长担任网格长,承担食品安全监管责任的执法人员担任网格员,对“一老一小一鲜”实行定人定岗定责,推动执法人员的监管责任迅速落实。五是加强业务培训,推动包保干部包保责任的落实。采用“线上+线下”模式,对包保干部进行食品安全法规宣传和监管知识培训,解决包保干部“为什么管”“管什么”“怎么管”“如何提升”等问题,推动包保干部包保责任全力落实。

  创新监管,工作措施“实”

  在“一老一小”的监督检查过程中,坚持“硬件从严、软件从宽、注重引导、确保提升”的原则,对存在问题的养老机构和托幼机构食堂,耐心细致地帮助其制定整改方案,达到规范提升的效果。在“一鲜”监督检查过程中,针对生鲜肉摊床《动物检疫合格证明》《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不能每户手持一份的现状,创新性地提出凭购销合同,以复印件或相关照片作为落实索证索票依据的做法,确保了生鲜肉的来源可追溯、质量有保障。为了确保生鲜肉摊床规范存放《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印制发放332份畜禽肉标志牌,既方便了业户存放与查找,也确保了上市肉品“两证”齐全。

  注重实效,监管覆盖“全”

  将磐石市养老机构食堂、托幼机构食堂、生鲜肉销售单位和摊床以及磐石市肉类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加工小作坊、承办群体聚餐的餐饮业户列入监管名单,确保检查对象全覆盖。在确保磐石市32家养老机构食堂、34家托幼机构食堂、303家肉品销售单位(含群体聚餐承办单位)、29家肉品生产加工单位进行全覆盖检查的基础上,针对早夜市、大集可能存在无生鲜肉《动物检疫合格证明》《肉品品质合格证》、索证索票不全等食品安全风险,安排9个基层分局,对辖区内的早夜市、大集进行地毯式排查,逐个生鲜肉摊床进行严格检查,并对检查中存在问题的业户进行“回头看”,确保老问题不反弹,新问题不出现。


原文链接:http://www.jl.gov.cn/yaowen/202408/t20240827_328915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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