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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港航中心加强危险货物集装箱码头安全监管

发布时间:2024-08-27 作者:佚名 来源:上海市人民政府

  8月9日下午,宁波北仑港“动明”轮集装箱发生爆炸后,市港航中心高度重视,密切关注该事件动向,当日通知各危货港口企业注意高温安全生产工作,严守操作规程;8月10日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港航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

  8月12日开始,市港航中心陆续对上港集团振东集装箱码头分公司、上海港城危险品物流有限公司等危货集装箱码头企业开展安全检查。按照《港口作业安全要求-危险货物集装箱》和危险货物集装箱卸货“三必查”、装货“五必查”的要求,重点检查港区危险货物集装箱进场道口、危险货物集装箱堆场、89类固态危险货物集装箱混堆堆场、危险货物集装箱温控箱堆场、码头装卸前沿等多个区域。此外还对相关企业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生产安全培训记录、应急预案及应急演练记录等台账开展了检查。经查,上述单位作业现场均符合相关要求,在集装箱装卸安全操作规程、应急演练记录等制度台账方面,存在没有及时更新的问题,市港航中心要求企业及时整改。

  与此同时,市港航中心加大对1类、2.1项、3类、4类、5类、6.1项、7类以及锂电池类相关货物的港口危险货物作业申报现场书面审核,并针对5.2项危险货物作业申报启动全覆盖检查。

  下一步市港航中心将继续严把审核关和加强现场检查,特别针对夏季高温台风等季节性灾害特点,落实防台防汛、防火防灾等相关安全工作,防范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原文链接:https://www.shanghai.gov.cn/nw18454/20240827/42ef1158f8f34a94b87a9b03b8ea97c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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