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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民政厅传达学习省委十一届六次全会精神

发布时间:2024-08-27 作者:佚名 来源:福建省民政厅

  

  

  8月24日,省民政厅党组书记陆菁主持召开厅党组会议,传达学习省委十一届六次全会精神。

  陆菁指出,省委周书记的报告,旗帜鲜明、视野宏阔、内涵丰富、鼓舞人心,彰显了省委、省政府胸怀“两个大局”、心系“国之大者”的高度政治自觉。全会通过的《决定》科学回答了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奋力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福建实践,“怎么看”“怎么干”等一系列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提出了总体要求、发展目标和重点举措,具有极强的思想性、战略性、前瞻性和指导性,对于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推进新福建建设,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陆菁强调

  全省民政系统将深入学习、宣传、贯彻省委全会和《决定》精神,坚持民生为大、改革为民,以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增进人民福祉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强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政民生建设,以深学争优的坚定信心、敢为争先的昂扬斗志、实干争效的奋进状态,扬长补短、奋进争先,推动民政改革取得更大突破、实现更大进展,全力以赴为一域争光、为全局添彩。

  陆菁要求,要坚持和加强党对民政工作的全面领导,以高质量党建引领保障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要健全完善兜底保障,进一步健全分层分类的社会救助体系,健全和完善儿童、残疾人等困难群体的福利制度和保障政策,推动政府救助与慈善帮扶有效衔接,让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地惠及全体人民。要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完善老龄工作机制,加快构建“福见康养”幸福养老服务体系,积极发展普惠型养老服务,探索一老一小居家服务与家政服务联动发展等新模式,更好地满足老年人多样化的养老服务需求。要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探索发展银发经济、甜蜜经济、康复辅具产业等新质生产力,强化相关社会治理,引导社会组织健康发展、发挥积极作用,助力乡村振兴,传承弘扬福建慈善大省美誉,加强老区扶建工作,促进区域协调发展。要推进民政领域闽台融合发展,完善台胞在闽的养老服务、社会救助等制度保障,促进社会组织领域闽台交流合作,深化海峡两岸婚姻家庭服务和地名文化交流,增强祖地文化对台感召力、吸引力、凝聚力。

  

  厅党组成员、二级巡视员,驻厅纪检监察组、厅机关各处室和在榕直属单位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原文链接:http://mzt.fujian.gov.cn/yw/mzdt/202408/t20240827_6507351.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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