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滁州明光市:充分发挥“三个力量”兜实民生底线

发布时间:2024-08-27 作者:佚名 来源:安徽省民政厅

  明光市进一步发挥政府在完善政策、规范标准和监督管理方面的主导作用,用好市场力量提升服务质量,找准社会力量参与民政工作的结合点、着力点,丰富民政工作手段,全面提升救助保障水平。

  一是强化政府托底保障。扩大保障范围。近年来对低保边缘家庭中的重病患者或失能失智老年人和一级、二级残疾人,三级、四级精神残疾人和智力残疾人,对低保边缘家庭以外靠家庭供养的成年无业重度残疾人,符合条件的参照“单人户”纳入低保范围;支出型困难家庭符合条件的按照低保操作规程纳入低保范围。对纳入低保、低保边缘家庭、支出型困难家庭、脱贫户等持有四级及以上残疾人证的残疾人发放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今年以来累计发放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资金818.08万元、保障81808人次。提高保障标准。从2010年起,连续14年提高低保、特困人员保障标准,目前城乡低保标准分别为每月786元、757元,全市共保障城市低保3095人,月人均补助水平为637元,农村低保16800人,月人均补助水平为484元;城市集中、分散供养财政补助标准分别提高到每月1102元、1047元,农村集中、分散供养财政补助标准分别提高到每月830元、765元。鼓励集中供养。目前,全市城乡失能半失能特困人员集中供养率为67.72%,已达2024年度67%的目标。今年3月开始,首次对已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自愿入住养老机构的完全失能老年人实施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集中照护服务,累计集中照护低保户19人、支出救助资金7.4万元。

  二是引导市场力量赋能。推行公建民营,自2021年开始,全市17家农村敬老院全部实施公建民营运营模式,各养老机构特困人员集中供养整体服务质量明显提升。推行护理保险,为全市所有特困供养人员按照每人每年260元标准购买住院护理保险,确保生病住院有人照料。今年以来开展住院护理2336人次。推行“嘉倍保”,投入23万元为全市所有特困人员购买住院补充医疗救助保险“嘉倍保”,在特困人员医疗费用按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制度规定支付后仍有不足的,由“嘉倍保”保险予以救助支持,经“嘉倍保”救助后仍有不足的,可按临时救助予以补足。

  三是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持续打造“人在暖途”困境家庭急难救助服务品牌,通过购买专业社工组织服务,自2021年在明光街道开展“人在暖途”困境家庭急难救助服务,为低收入家庭中自理能力较弱的老年人、残疾人、重病患者提供必要的访视和照料服务,切实帮助困难家庭改善生活状况,今年以来,救助服务群众960人次、7.65万元。成立“救急难”互助社,指导各村(社区)采取申请注册登记为社会团体模式成立互助社,实现全市152个村(社区)“救急难”互助社全覆盖,筹集慈善捐赠86万元用于注册资金,今年互助社共为418人次开展救助。实施社工站承接救助服务,2023年6月通过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服务方式建设运营全市17个乡镇街道社工站,累计完成全市低保、特困、孤儿和残疾人等1000余户服务对象入户走访,开展助餐、助浴、义诊、义剪等各类服务活动约600场次、服务对象超1万人次。


原文链接:http://mz.ah.gov.cn/xwzx/sxdt/12246656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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