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所在:网站首页> 舆情监督

通辽市药品经营许可跨区迁址实现“一次办”

发布时间:2024-08-24 作者:佚名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政府

  

  为加快推进更多关联政务服务事项集成办,通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以切实解决药品零售企业在“跨区迁址”办事中的堵点问题为切入点,整合现有资源,精减办事流程,实现药品经营跨区迁址“一次办”,助推营商环境再优化。

  据了解,按照以往程序,药品经营企业办理“跨区迁址”需要先将原地址《药品经营许可证》注销,再到新地址申请办理新证,存在程序重复、办理时间长、经营成本高等堵点问题。《关于优化药品经营“跨区迁址”许可的通知》印发后,本市范围内的药品零售经营企业在跨区(旗、县)迁址时,不需再进行“先注销、后设立”,只需提交一次材料,经审核通过即可完成迁址,且变更后的《药品经营许可证》有效期不变。

  目前,通辽市药品经营企业“跨区迁址”已由之前4个审批环节减少到2个环节,办理时限压缩至3个工作日,实现“一次办”,提升了审批便利化水平。


原文链接:https://www.nmg.gov.cn/zwyw/gzdt/msdt/202408/t20240822_2561612.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