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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宣讲团走进区直机关和乌海市

发布时间:2024-08-24 作者:佚名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政府

      8月21日至22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自治区宣讲团深入自治区人民检察院、自治区党委社会工作部、自治区公安厅、乌海市进行宣讲。

  8月21日,在自治区人民检察院,自治区宣讲团成员、内蒙古自治区社会科学院党委书记简小文围绕“以进一步全面深化检察改革支撑和服务中国式现代化”主题,重点从这次全会是在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的关键时期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会议;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准确理解《决定》提出的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重大举措;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十一届八次全会精神,书写中国式现代化内蒙古新篇章4个方面,进行了系统讲解和深入阐释。宣讲报告既有思想高度,又有理论深度,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聆听报告后,自治区人民检察院第八检察部副主任罗建磊深有感触地说:“此次宣讲站位高、内容实,让我加深了对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理解和认识。我将立足公益诉讼检察岗位,切实做好民生保障和生态环境保护等方面工作,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为筑牢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贡献力量。”

  8月22日,在自治区党委社会工作部,自治区宣讲团成员、自治区党委社会工作部部长吴志强从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总体情况;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准确理解《决定》提出的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重大举措;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十一届八次全会精神,书写中国式现代化内蒙古新篇章4个方面作了细致透彻的解读。宣讲报告既有深入浅出的理论阐释,也有联系社会工作实际的体会思考,主题鲜明、内涵丰富、生动精彩。

  自治区党委社会工作部一处处长张晓霞说:“聆听宣讲后,我深受启发和鼓舞。全会对加强党建引领基层治理作出部署,为我们今后更加积极有效工作提供了重要遵循,指明了前进方向。我们将认真学习贯彻好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按照全会部署要求,将改革贯穿于党建引领基层治理和基层政权建设各项工作,以改革创新的精神不断推动党建引领基层治理高质量发展。”

  在自治区公安厅,自治区宣讲团成员、自治区公安厅常务副厅长刘宏围绕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准确理解《决定》提出的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重大举措等方面进行讲解,要求全区公安机关牢牢把握新征程各项职责使命,当好祖国北疆安全稳定屏障的捍卫者;牢牢把握高质量发展首要任务,当好高标准市场体系建设的保障者;牢牢把握从严管党治警总基调,当好风清气正警营生态的维护者。

  “聆听了宣讲报告,我对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有了更加深入系统的理解。”自治区公安厅情报指挥中心主任王占军说,“我们将立足本职岗位,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决策部署,以建立完善‘专业+机制+大数据’新型警务模式为抓手,加快形成和提升新质公安战斗力,奋力推进公安工作现代化。”

  在乌海市,自治区宣讲团成员、自治区社科联主席乌恩奇从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的重大意义;深刻学习领悟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准确理解《决定》提出的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重大举措;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十一届八次全会精神,为绘就中国式现代化内蒙古新篇章贡献乌海力量4个方面,对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进行全面解读。宣讲报告深入浅出、内容丰富。

  乌海市基层理论宣讲员、乌海供电公司党委宣传部高级主管郭昱娇说:“作为一名基层理论宣讲员,我将认真学习贯彻好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从学上下功夫,不断优化知识结构,提高讲理论、讲政策、讲故事的能力,用群众爱听的语言,用身边鲜活的事例,推出优秀的宣讲作品。”

  宣讲结束后,乌恩奇还前往海勃湾区滨河街道滨河社区,与社区党员群众面对面交流座谈,推动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在基层落地生根。

  


原文链接:https://www.nmg.gov.cn/zwyw/jrgz/202408/t20240823_256239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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