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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带一路”律师联盟获得联合国经济及社会理事会特别咨商地位

发布时间:2024-08-24 作者:佚名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

  6月25日,联合国经济及社会理事会正式授予“一带一路”律师联盟联合国经济及社会理事会特别咨商地位。

  联合国通过授予非政府组织咨商地位方式,承认国际上重要的非政府组织,并发挥其在国际事务中的作用。获得咨商地位是社会组织深度参与联合国工作、参与全球治理的重要途径,也是社会组织得到国际认可的重要标志。“一带一路”律师联盟获得特别咨商地位后,可以通过多种方式与联合国建立联系,向联合国经济及社会理事会提供专业领域的意见和建议,参与联合国经济及社会理事会及其附属机构和人权理事会的活动,在特定条件下参加联合国大会及其他政府间机构的会议,并与联合国秘书处建立合作关系。

  据悉,“一带一路”律师联盟成立于2019年12月,是一家国际性专业律师组织。联盟以促进“一带一路”有关国家和地区律师及律师组织间的交流与合作为目标,积极宣传“一带一路”倡议,为“一带一路”建设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支持。联盟秘书处设在北京,下设金融、跨境争议解决、海事海商、资源、环境和能源、知识产权、基础设施建设等9个专业委员会和34个国家和地区工作组,同时在全国范围内设有6个代表机构。截至目前,联盟拥有54个国家和地区的2670余家会员,其中团体会员430多家。 (赵宇新)


原文链接:https://www.mca.gov.cn/n152/n166/c1662004999980001107/content.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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