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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书同达”助力企业信用修复

发布时间:2024-08-18 作者:佚名 来源:辽宁省政府

  8月16日,从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获悉,《辽宁省住建领域行政处罚决定书信用修复告知书“两书同达”工作制度》近日印发,规定各级住建部门行使行政处罚权,在向法人和非法人组织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时,应同时送达《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告知书》,主动告知经过最短公示期并履行行政处罚决定书明确的义务后可以申请信用修复,维护行政处罚当事人依法享有信用信息修复的权利。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相关负责人表示,实行“两书同达”是进一步优化全省住建领域营商环境,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更好保障行政处罚当事人合法权益的重要举措。各级住建部门要注重开展执法人员相关业务培训,帮助行政处罚当事人了解“信用中国”网站线上修复途径、提交修复申请所需材料等内容,及时掌握行政处罚当事人的信用修复结果,协助解决信用修复中的相关问题。

  同时,增强主动靠前服务意识。对于满足修复条件且有主动申请信用修复意愿的行政处罚当事人,行政处罚实施机关要及时提醒、指导其开展信用修复,不得以任何形式收取费用。


原文链接:https://www.ln.gov.cn/web/ywdt/jrln/wzxx2018/2024081708351499436/index.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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