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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阳市教育局提醒全市学生家长增强防骗意识,远离网络诈骗

发布时间:2024-08-18 作者:佚名 来源:河南省人民政府

  日前,南阳市教育部门发布《致全市学生家长防范电信网络诈骗的一封信》,提醒全市学生家长增强防骗意识和法治观念,学会识骗防骗,远离网络诈骗,共同防范电信网络诈骗案事件的发生。

  识别诈骗手段

  缴费诈骗:开学前后,诈骗分子假冒、盗取班主任或老师的微信号等在班级群内通过发送收款码、交费链接等实施诈骗。

  冒充公检法诈骗:诈骗分子冒充公检法工作人员或其他身份人员以泄露他人隐私、被他人举报、所在微信群或QQ群有犯罪分子或涉嫌违法分子等理由恐吓、威逼未成年人配合调查,诱导他们下载不明软件、打开链接、重置家长的微信支付密码、手机银行支付密码、提供手机验证码等实施诈骗。

  兼职刷单诈骗:诈骗分子在微信或网站上发布兼职广告,诱导未成年人只需通过简单点赞、关注、助力、浏览网页等就可以获得高额回报,之后要求学生或家长下载刷单App垫资充值做任务实施诈骗。

  冒充熟人诈骗:骗子盗取学生亲朋好友的微信号、QQ号后,冒充亲朋好友向学生借款,或者以发生意外、生病等为由,要求学生转账汇款。

  提高防范意识

  管好支付密码。正确引导、科学管理未成年人使用电子产品的时间和方式,避免将银行卡绑定在未成年人使用的微信、QQ上,保管好自己的手机支付密码,做好支付安全设置,防止未成年人未经允许使用家长手机转账付款。

  做好安全教育。加强未成年子女的网络安全教育,提醒子女不轻易添加好友、不随意进群、不与陌生人进行屏幕共享、不将短信验证码或手机支付密码等重要信息随意告知陌生人。

  关注官方政务号。及时关注国家反诈中心微信公众号、抖音号,持续学习反诈知识,提升防骗本领。

  抵制参与诈骗

  各位家长要跟子女进行一次有关“帮信罪”的谈话,分析“帮信罪”的特点、常见形式和量刑,提醒孩子不要为了蝇头小利走上犯罪道路。

  不出租、出借、出售自己的银行卡、手机卡和各种第三方支付、社交媒体账号。银行卡、手机卡一旦丢失要立即挂失;对于废弃不用的银行卡、手机卡应及时办理注销业务。

  不出租、出借、出售自己的QQ号、微信号等通信工具,妥善保管账号密码,一旦被盗要立即申请账号冻结。

  不帮助犯罪分子拉人进微信群,不为犯罪分子进行诈骗提供任何直接或间接便利等。

  及时报警求助

  如遭遇电信网络诈骗,要第一时间做到“四个及时”,即及时拨打110报警或到就近的派出所报案;及时保存好聊天记录以及骗子的电话、微信、QQ等;及时准确记录好转账时间、转账次数;及时到公安机关接受询问,提供相关证据材料。


原文链接:https://www.henan.gov.cn/2024/08-16/305146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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