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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条举措出台有力促进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

发布时间:2024-08-18 作者:佚名 来源:河北省人民政府

  

  

  

  

  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关系民生福祉、社会稳定和高质量发展。市人社局于日前出台支持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支持国有企业增人扩岗等12条措施,全力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确保全市就业局势总体稳定。

  其中明确,合并实施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和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对招用毕业年度、离校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及16-24岁登记失业青年,签订劳动合同,按规定为其足额缴纳3个月以上的失业、工伤、职工养老保险费的企业,可按每招用1人1500元的标准发放一次性扩岗补助。到石家庄市企业就业、自主创业的符合条件的毕业生,按照博士5万元、硕士3万元、学士1万元的标准发放一次性安家补贴。

  实施先进制造业青年就业行动,组织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参观企业园区、车间厂房,增强职业认知。将先进制造业全部纳入重点企业用工服务保障范围,提供用工指导服务。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要加强岗位信息与登记失业、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求职登记等数据比对,促进企业需求信息与毕业生求职信息高效匹配。通畅先进制造业企业集群职称评审“绿色通道”,对作出重大贡献,业绩成果突出的专业技术人员或引进的急需紧缺人才、高层次人才,符合条件的可直接推荐申报评审相应的专业技术职称任职资格。支持相关企业高层次人才举荐权,对不具备规定学历但业绩显著、贡献突出的人员,可由2名以上具备正高级职称的同行专家推荐,破格申报高级职称评审。积极推荐具备条件的先进制造业企业开展高级职称自主评审。

  支持国有企业扩大毕业生招聘规模,激励国有企业发挥示范带动作用,符合条件的国企可给予一次性增人增资。通过政策鼓励引导毕业生到基层一线就业,挖掘医疗卫生、养老服务、社会工作、司法辅助、科研助理等基层就业机会。畅通大学毕业生参军入伍绿色通道,鼓励更多毕业生参军入伍成长成才。

  强化青年创业支持,按规定落实一次性创业补贴、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税费减免等政策。鼓励引导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在数字经济、文化创意、平台经济、银发经济等多个领域灵活就业。定期组织公共就业服务进校园,开展政策宣传、校园招聘、指导培训等活动,常态化开展线上招聘,加密线下招聘频次。加强高校毕业生等青年职业指导和求职能力训练,为学生提供个性化就业指导。继续实施青年见习计划,更多开发科研类、技术类、管理类、社会服务类见习岗位,增加见习岗位吸引力。把脱贫家庭高校毕业生、残疾高校毕业生、长期失业青年、求职补贴发放对象作为就业援助的重点对象,实行“一对一”帮扶,优先提供指导服务、优先推荐就业岗位、优先开展培训和就业见习,针对性提供高质量岗位信息。继续在城乡社区开发设置基层公共就业服务、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等临时性公益性岗位,对通过市场难以实现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兜底安置。

  优化就业服务,高效办成高校毕业生就业一件事。有条件的县(市、区)可给予高校毕业生等青年人才公寓补贴等支持,为青年就业提供便利。各级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要普遍设立青年就业服务窗口,为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提供一站式服务。加强人力资源市场监管,依法查处虚假招聘、违规收费、“黑中介”等违法违规行为,规范人力资源市场秩序。加大就业权益知识普及,帮助和指导高校毕业生在毕业季维护好自身权益。指导用人单位规范招聘组织,按照岗位需求合理制定招聘条件和学历层次。加强公共就业服务活动和各类校园招聘活动参与企业资质及岗位审核,避免不合理招聘信息。加大对高校毕业生解除劳动关系权益保障,依法对高校毕业生就业后的劳动报酬、社会保险等劳动权益予以全面保障。


原文链接:http://www.hebei.gov.cn/columns/a7cf3ef8-8617-42c0-8ca7-a953c2dd8fbd/202408/15/aac57991-9ae5-42af-b0f7-1c0cea7ff9b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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