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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刷发行企业安全生产提示

发布时间:2024-08-18 作者:佚名 来源:吉林省新闻出版(版权)局

  

   

  全省印刷发行企业要加强安全防火工作,各(市)州新闻出版局要对本地区印刷发行企业的安全生产给予指导,督促印刷发行企业加强隐患排查治理,确保印刷发行行业安全。

  一、深入摸底排查

  各印刷发行企业要结合实际,突出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和重要节点,要全面组织开展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以电、火、人员思想、印刷品、图书内容为重点,以排查隐患部位为切入点,认真排查梳理不安全因素。

  二、消除安全风险隐患

  各印刷发行企业要严格按照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和要求,在生产经营场所配备完好的消防设备和充足的消防器材;印刷发行企业的生产车间、销售场所、人员密集场所要有疏散通道,严禁在安全出口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严禁在工作期间将安全出口上锁或将安全疏散指示标志遮挡覆盖;要规范电器设施配置,电线禁止临时随意拉接,电器下面不得堆放易燃物品;要规范图书、纸张、下脚料等摆放位置,避开电源;同时还要注意周边邻里单位的用火用电和人员情况,防止自身受外界火源的波及牵连。

  三、做好协同配合

  省内各印刷发行企业要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消防安全等检查工作,严格落实各项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开展实战演练,确保员工会报火警、会扑救初起火灾、会组织逃生和自救。各(市)州新闻出版局要坚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积极主动与当地消防、应急、公安等部门对接,开展联合监督检查,精准发现风险隐患,采取果断措施有效治理,形成监管合力。

   

   

  印刷发行处

                              2023年10月26日

   


原文链接:http://xwcbj.jl.gov.cn/xwcb/202311/t20231101_287436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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