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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民政局关于同意南开区人民政府迁移兴南街道办事处驻地的批复

发布时间:2024-08-17 作者:佚名 来源:天津市民政局

  南开区人民政府:

  你区兴南街道办事处驻地迁移的请示收悉。经审核,并报经市人民政府批准,现批复如下:

  同意将兴南街道办事处驻地由南开三马路37号迁移至南开二纬路22号,驻地所属社区由南马路社区变更为龙凤里社区。

  南开区人民政府要按照《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天津市行政区划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的通知》(津政办规〔2020〕25号)规定,及时向社会公告审批机关批准行政区划变更的信息,街道办事处驻地迁移完成后,按时上报行政区划完成变更情况报告。南开区民政局要及时更新行政区划图标准样图报市民政局审核,并按照地图管理有关规定送审后向社会公布。

  

   

  2024年3月26日

    

  

  附件:

《天津市民政局关于同意南开区人民政府迁移兴南街道办事处驻地批复》全文下载.doc


原文链接:https://mz.tj.gov.cn/ZWGK5878/ZCFG9602/zcwj/202403/t20240329_658547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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