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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南州】紧抓“关键少数” 推动常态学法——黄南州扎实落实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法规清单制度

发布时间:2024-08-14 作者:佚名 来源:青海省人民政府网

  为高质量实施“八五”普法规划,推动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黄南藏族自治州紧盯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认真研究建立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制度,为全州领导干部厘清学法内容、明确学法方式、细化学法措施。

  分层分类,构筑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新体系”

  以增强领导干部法治观念、提升领导干部法治能力为目标,建立“1+2”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法规清单体系。即“一个首要任务”“两个清单”。首要任务是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等列入清单目录,作为全州领导干部应知应会的法治理论基础。共性清单由州委全面依法治州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根据中央和省委印发的《关于建立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制度的通知》要求,结合领导干部共同学法需求制定,包含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法规、地方性法规共11类。个性清单以分级分类为原则,由州级普法责任单位结合各自职能职责,重点围绕领导干部履职、依法行政、推进高质量发展过程中应当学习掌握的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进行梳理,并将定期进行动态调整,确保领导干部既学习好“公共课”又掌握好“专业课”,提高学法针对性和实效性。

  明确方式,增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时间度”

  坚持集中学习和自主学习、线上学习和线下学习、理论学习与法治实践相结合的原则,采取多种形式、多种载体,全面落实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法规清单制度。一是坚持集中学法。落实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规学法、政府常务会议学规学法、单位领导班子会前学规学法、重大决策前学规学法等制度,采取书面学习、辅导报告、专题讲座、交流研讨等方式,每年集中学法不少于6学时。二是坚持自主学法。领导干部带头主动学法,制定年度学习计划,明确学习任务,充分利用学习强国、青海干部网络学院、青海省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试等平台,加强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法规的自学,每年自学时间不少于40学时。三是坚持法治实践。积极推进领导干部结合本职岗位需求开展学规用规、学法用法实践活动,包括宪法宣誓、旁听庭审、出庭应诉、讲法治课、以案释法、警示教育、法治调研、普法宣传等活动,把法治实践成效作为检验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的重要标准,每年参加法治实践不少于4学时。

  为推动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法规清单制度有效执行,黄南州全面推行“六个一”要求。通过建立一份学法学规档案、参加一次旁听庭审活动、主讲一堂专题法治课、通过一次学规学法考试、完成一次年度述法、开展一次法治调研等“六个一”细化学法措施,促进领导干部学法学用结合、学深一层。同时,加大督查力度,将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法规清单制度落实情况纳入法治建设年度督查内容,通过现场指导、培训教学等形式指导督促各地、州直各部门各单位完成相关工作任务,确保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法规清单制度落地落实,推动全州领导干部以“头雁效应”激发“群雁活力”,以“关键少数”带动绝大多数,为切实提高全州各级领导干部法治素养和水平奠定基础。


原文链接:http://www.qinghai.gov.cn/zwgk/system/2024/08/12/030050976.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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