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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林业和草原局】青海林(草)长制工作从“全面建立”向“全面见效”转变

发布时间:2024-08-14 作者:佚名 来源:青海省人民政府网

  8月6日,记者从青海省林业和草原局了解到,为更好发挥省级林长制协作部门职责,协作推进青海森林草原资源保护,自青海省林长办公室印发实施《2024年度省级林(草)长制协作部门考核评分细则》以来,全省22个协作部门持续推进协作合力,推动林长制走深走实。

  去年以来,青海法院审结滥伐林木,非法猎捕、收购、运输、出售陆生野生动物,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非法捕捞水产品以及失火罪等案件52件(涉林地耕地)。全省检察机关共立案办理林草资源领域公益诉讼案件153件。全省林草部门共向公安机关森警部门移送林草资源类案件(含线索)共114条,其中立案49起。

  截至目前,青海林(草)长制工作已从“全面建立”向“全面见效”转变,全省共设立各级林长6856名,发布各级林长令257道,县级以上总林长巡林1979人次。

  记者了解到,青海省林长制工作全面启动以来,联合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省公安厅建立健全林草行政执法与司法衔接制度机制,并出台《青海省“林(草)长+警长+检察长+法院院长”联动工作机制方案》。与省人民检察院共同研究制定《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建立健全林草行政执法与检察公益诉讼协作机制的意见〉的实施方案》。与省公安厅联合印发《青海省公安厅青海省林业和草原局行刑衔接工作办法实施细则》,推进林草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不断强化工作协作、联席会商、信息共享、案件移送、调查取证、督促整改、警示教育等机制建设。


原文链接:http://www.qinghai.gov.cn/zwgk/system/2024/08/14/030051175.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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