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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全面加强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

发布时间:2024-08-14 作者:佚名 来源:云南省人民政府

  8月13日,省政府新闻办举行《云南省全面加强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若干措施》解读新闻发布会,邀请省应急管理厅、省生态环境厅、省自然资源厅、省公安厅治安总队介绍相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推进《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落地见效,压实安全生产责任,全面提升我省非煤矿山本质安全水平,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省政府办公厅近期印发《云南省全面加强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若干措施》,对加强我省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全面安排部署。

  近年来,我省先后组织开展非煤矿山转型升级、安全工程三年行动、安全生产综合整治等工作,全省非煤矿山数量和事故均大幅度下降,近2年未发生较大事故,20多年未发生重特大事故,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水平不断提升,安全生产形势总体稳定。但仍存在“小、弱、多”(我省非煤矿山数量全国第一,占全国非煤矿山总数近八分之一)、一般事故多等短板、弱项,我省被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列为全国非煤矿山安全生产重点省份。为进一步补短板、强弱项,从根本上破解非煤矿山深层次矛盾和突出问题,迫切需要出台一个能够引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省非煤矿山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性文件。

  《措施》的出台有利于解决云南省非煤矿山“小、弱、多”状况,有利于解决非煤矿山历史遗留的积弊,有利于从根本上破解非煤矿山安全领域深层次矛盾和突出问题,对进一步推动我省非煤矿山安全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确保非煤矿山高质量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措施》主要包括8个部分,共19条措施。从严格市场准入、强化源头管控、规范行政许可、推进转型升级、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提升监管执法效能、压实属地和部门安全生产责任8个方面,对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提出明确的措施要求,推动全省非煤矿山减量提质、强基固本,提升本质安全水平。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一是强化源头管控,严格非煤矿山市场准入,特别是有针对性地提出了露天采石(砂)场最小开采规模要求。二是强化转型升级,通过严格执行“四个一批”,明确提出到2024年底全省非煤矿山总数控制在2780座以内,2025年底控制在2490座以内,2026年底控制在2000座以内,并打造一批标准化、自动化、智能化标杆矿山。三是强化责任落实,压实属地领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2024年至2026年,实现全省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起数、死亡人数逐年下降15%以上。四是注重化解历史包袱,对长期停产停建的非煤矿山逐一进行分析研判,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规定,明确矿山是继续保留还是关闭退出,有效解决历史上形成的“僵尸矿山”问题。

  下一步,我省将统筹好发展和安全,压紧压实各方责任,持续强化依法依规治理、矿山行政许可、生态环境保护、重大灾害治理,狠抓工作落实,全力防范化解非煤矿山重大风险,促进非煤矿山安全、绿色、环保、高质量发展,最大限度减少非煤矿山事故,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原文链接:https://www.yn.gov.cn/ywdt/bmdt/202408/t20240814_30336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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