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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基金 300名优秀乡村教师将获奖励

发布时间:2024-08-14 作者:佚名 来源:北京市人民政府网

  2024年,本市将评选300名优秀乡村教师,给予物质奖励。根据市教委近日发布的《关于对优秀乡村教师给予奖励的通知》,本市将设立乡村教师专项基金,从在乡村学校任教满30年的乡村教师中奖励100名教师,从在乡村学校任教满20年的乡村教师中奖励200名教师。

  参评教师须是在乡村学校从教满30年和20年且目前仍在乡村任教的专任教师。依据优秀乡村教师奖励名额分配表,海淀区、门头沟区、通州区等11个区参与评选。各区名额按照从教30年、20年乡村教师人数比例分配,总数基本在10人至40人之间。其中,房山区名额最多,从教30年、20年教师分配名额分别为23人和44人,共67人。

  各区教委将优先报送从教时间长,同时承担班主任时间长的专任教师。在评选条件上,候选人不仅要高质量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治学严谨、业务精湛,还应在教育教学改革、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培养人才等方面成绩突出。

  热爱乡村教育事业是评选的重要指标。参评标准中明确,参评教师个人事迹要能够彰显当代乡村教师献身教育、无私奉献、开拓进取的精神风采。参评教师应享有良好社会声誉,深受学生喜爱,社会和家长的认可度高,在当地具有一定的引领示范作用。

  市教委明确,各相关区和各学校要加强对优秀乡村教师奖励工作的组织领导,在坚持基本条件的基础上,综合考虑思想政治和师德表现、教育教学能力和水平、工作实绩和贡献大小,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确保报送人选质量。(李祺瑶)


原文链接:https://www.beijing.gov.cn/ywdt/gzdt/202408/t20240813_377278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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